重生之全能极品妖孽

第四百七十三章 广告如云

在桂城呆了几天,丁红星除了陪父母,每天就是朋友们轮着圈儿的请他吃饭,就连市里和区里的领导也到他家来看望过他,说他是桂城的英雄,给桂城人民争了光。

而果然像丁世忠说的一样,丁红星回到桂城,有几家企业闻风而来,想要请丁红星做他们的广告代言人。

前几天的《华夏足球》上,登出了一则丁红星给蓝天电器厂做广告代言的报道,里面披露的代言费用是一年二十万,这个代言费用在这年头算是挺高了,国内一线明星大概也就是这个价格了,不过这个价格也没吓退这些企业,他们非常看好丁红星,觉得丁红星学习好,形象俊朗,球也踢得好,以后一定会大有前途,成为中国体育界的领军级明星也是指日可待,所以他们对丁红星也是趋之若鹜。

丁红星目前也没个经纪人啥的,虽然廖铭华说可以做他的经纪人,不过两人也没什么正式协议,而且廖铭华现在还在荷兰呢,所以丁红星也只能自己来跟这几家企业谈判。

其实丁红星现在真不在乎这些广告代言费,星海投资现在一天给他挣的也不止这么多钱啊,不过这广告代言他还不能不接,要不然就太不合情理了,而且这些广告代言费他可以光明正大的交给父母,改善家里的生活,要不然他好好的一个大富翁,却不能让父母享享福,他心里也不舒服,这些广告代言费,在这个年头算是一笔巨额财产了,他父母过上什么样的生活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只会羡慕他们养了个好儿子。

当然,哪怕没有这些广告代言费,丁跃进和沈淑珍夫妇对现在的日子也已经足够满足了,可是丁红星做儿子的当然想多孝敬他们一些。

虽然决定了接广告代言,不过丁红星也不会剜到篮里都是菜,他得挑,挑企业的实力,挑企业的口碑,那些产品质量不行的,口碑不好的,就算给他再多钱他也不会给他们做广告。

最后,在排除了一家卖假药的,一家制造电器的,一家搞传销的公司之后,丁红星跟两家企业签订了代言合同,一家是服装企业,一家是饮料企业,现在虽然都还不算起眼,可是丁红星这个重生者当然知道,二十年后,这两家企业都成了国内同行业的领军者。

这两家企业给丁红星的价格开的都是二十万一年,对这个价格,丁红星没有什么异议,不过他并没有同意对方提出的签订多年合同的要求,而是跟对方签订了一年合同。

一年之后,丁红星的广告代言费可就不是现在这个价码了,荷甲联赛、荷兰杯和欧冠的三冠王光环将会让他在国内的人气涨到一个恐怖的地步,而这几年国内明星代言的身价也是一年一个价格,虽然丁红星不在乎这些钱,他也不想过于压榨这些企业,可是对于球星来说,一个符合自己身份的广告代言费价格也关系到他的形象啊,而且对方公司请他代言也是物有所值的,不会吃亏。

那两家公司也是很精明的,他们看好丁红星的前途,又看到丁红星没有经纪人,所以就想占这么一点便宜,用现在还比较低的价格跟丁红星签下多年合同,甚至不惜提出一次先付三年的代言费的条件,不过他们没想到,丁红星这么一个才刚满十八岁的少年,居然能够这么冷静,这么清醒,面对如此巨款的**,一点儿都不动心,果断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只肯签下一年合同。

这虽然让他们有些惋惜,不过他们能够用这种比较低的价格跟丁红星签下一年的代言合同已经是相当不错了,他们现在最重要的是和丁红星把关系搞好,一年之后,他们在和丁红星续约的时候也可以占得先机。

为此,在签完合同之后,这两家企业提前就把一年的代言费付给了丁红星,他们的做法也赢得了丁红星的好感,以后只要他们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丁红星都会优先考虑跟他们续约。

拿到这四十万之后,丁红星转手就把它们存进银行,然后把存折交给了沈淑珍,这一下可把沈淑珍吓坏了,她这辈子哪见过这么大一笔钱?这两年虽然邮品店的生意不错,可是丁家分的红也没有超过十万,其余的都放到店里当做流动资金了,在还掉买门面房时找丁援朝借的钱和找农行贷的款之后,家里的存款也就几万而已。

就这几万,沈淑珍已经觉得是一笔巨款了,何况现在是几十万呢?儿子是哪来这么大一笔钱呢?

看着沈淑珍拿着那个存折像是拿着一块烫手山芋一样,丁红星笑道:“妈,您别怕,这是我给别人做广告挣的钱,您可以光明正大的用。”

沈淑珍被惊到了:“做个广告都能挣这么多钱?”△≧△≧

丁红星道:“妈,这不算什么,以后我的广告收入只会越来越多,我的工资也会越来越高,您以后就等着享福吧!”

沈淑珍已经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只是点头说“好好好”。

丁红星又道:“妈,您跟爸用钱不要太节约了,该用就用,现在天气冷,晚上别用煤炉,不安全,把空调打开,屋里就暖和了。”

沈淑珍为了不让儿子担心,点头道:“行,我知道了。”

丁红星道:“不过也要注意安全,家里有钱的事情跟谁也别说,现在我不在家,你跟爸要多当点心。”

沈淑珍道:“你放心吧,小黑现在长大了,可聪明了,只要不是熟人,到了咱们这里它都叫得厉害,除了我和你爸,谁喂它东西它都不吃,这旁边的邻居们我们也都熟悉了,有什么事情也有个照应,你就放心吧!倒是你一个人在荷兰,自己要注意身体。”

丁红星点头道:“妈,我会的,我自己会做饭,我住的公寓附近还有一个中国记者是我的熟人,他做菜的手艺不错,我经常在他那里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