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雷震九洲

第四十二回:金钗挑破当年梦 慧剑难挥往日情

宇文雄心想:“莫非是哪位义士遭受鹰爪围攻?”便即纵马向那人堆厮杀之处跑去。

到了近处一看,只见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与四条大汉正在围攻一个黑衣汉子。

四条大汉使的是一式的狼牙棒,棒重大力沉,打得沙飞石走。

但最厉害的还是那个女子,她使的是一长一短的两把刀,刀影翻飞,紧紧的裹着那黑衣汉子。

那黑衣汉子似乎更为了得,一柄长剑指东打西,指南打北。

遮拦得风雨不透、四条大汉围着他走马灯似的团团转,四根狼牙棒竟是近不了他的身。

倘若没有那个少女的双刀敌着他的长剑,只怕他早已突围而去了。

但如今他是以一敌五,双方却是杀得个难解难分。

这四条大汉并非清廷武士的装束,清廷的鹰爪照理也不会由一个女子统带的。

宇文雄摸不清这些人的身份,一时不敢出手。

但那黑衣汉子的身形,他却似乎有点眼熟,记不得是否曾经见过。

这晚有月亮也有星光,但因那黑衣汉子是陷在五个人的围困之中。

而星月之光亮,究竟也不如白昼明亮,是以宇文雄一时间尚未能看得清楚他的面容。

宇文雄正想走近一些,看个清楚,其中一个大汉已在斥责他道:“什么人胆敢闯道,要命的走远一些!”宇文雄起了几分怒气,冷冷说道:“大路众人行,这条路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不许我打这儿经过?”就在此时,那黑衣汉子忽地“咦”了一声,原来他已先认出宇文雄是谁了。

宇文雄抬头一看,与那黑衣汉子正巧打一个照面,此时已看清楚了他的面容,宇文雄也不由得“咦”的一声叫了出来了。

原来这个黑衣少年不是别人,就是宇文雄去年被师母逐出门墙的那一天,在路上碰见的那个人。

当时这黑衣少年曾力劝宇文雄不要远走他方,说是有办法可以给他查明真相,保得他重回师门的。

也正是这个黑衣少年,曾经向他不厌其烦地查问过叶凌风的来历,尽管他当时不肯说。

他还是问个不休。

而且这个少年又是第一个向他暗示他的“大师哥”叶凌风最是可疑的人。

可惜当时宇文雄没有听他的话,没有留在东平县等候他们的调查结果。

这少年一走,他也远远的离开了师父的家乡了。

这也怪不得宇文雄,他当时对叶凌风还是当作“掌门师兄”十分尊敬的,他怎敢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的说话?可是现在他却是不能不有几分相信了。

如今宇文雄虽然还是不曾清楚这黑衣少年的来历,但他已经知道,当祈圣因遇难那天,在东平镇上向岳霆报讯的是这黑衣少年,后来烧掉了那间黑店——大白楼的,也是这黑衣少年。

根据这两桩事情,至少可以断定这个黑衣少年是友非敌。

那帮人看见宇文雄与这黑衣少年打了招呼,登时就有一个汉子发出飞镖打他。

宇文雄拨剑出鞘,“当”的一声,把钢镖反磕回去;跳下马来,大怒道:“我倒未曾见过你们这么霸道的东西!”黑衣少年叫道:“不关你的事,你在前面等我吧。”

黑衣少年在一年前试过宇文雄的功夫,深怕他不是这些人的对手。

宇文雄哪里肯听,说时迟,那时快,刚才斥骂他的那个汉子,已把狼牙棒向他狠狠打来,冷笑说道:“不知死活的小子,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来。

好,你就上吧!”宇文雄横剑一架,对方的棒重力沉,震得他的虎口微微发麻。

可是他的大须弥剑式十分精妙,剑锋一颤,横削过去,却几乎削了那人的手指,那人吃了一惊,缩手不迭,只见剑光闪处,那人的衣襟下摆,正被剑锋削去,化作了片片蝴蝶。

宇文雄这一招三式连攻对方上中下三处方位,一气呵成,登时杀得那条大汉手忙脚乱。

黑衣少年见他剑法如此精妙,这才放下了心。

想道:“我姑父所传的武学,果然是非同小可。

宇文雄与我分手不过一年,便已有了如斯进境!”原来宇文雄最擅长的乃是剑术,黑衣少年从前试他武功的时候,他还未曾得展所长的。

发暗器打他的那个汉子见同伴不敌,也抽出身来,双战宇文雄。

俩根狼牙棒左右夹攻,互相配合,威力增了一倍还不止。

但宇文雄也已有了经验,知道对方力沉,就用轻灵的剑法应付。

同时试用师父所传的内功心法中的“卸”字决,避实捣虚,仍然应付得中规中矩,而且还占了六成攻势。

使双刀的那少女柳眉一坚骂道:“是脓包,连一个楞小子也拾掇不了。”

蓦地双刀交于一手,披下头上的两支金钗,便当暗器飞出。

黑衣少年笑道:“哎呀,姑娘家的首饰怎么可以轻易送人?”把手一抄,但却也只能接了一支金钗,另一支还是箭一般的向宇文雄射了过去。

宇文雄正使到一招“舌吐八荒”,剑光合成一个圆圈,泼水不进。

可是这支小小的金钗,竟然胜于强弓猛弩,只听得“当”的一声,宇文雄的长剑已经碰着金钗,但金钗却未打落,仍向前飞,“噗”的一下刺着他的肩头。

本来这支金钗是要射来刺穿宇文雄的咽喉的,幸而给他的长剑拨歪了准头,只刺着他的肩膊。

而且在金钗拨歪之后,劲道已大大减弱,不过是使得宇文雄的皮肉稍稍损破而已。

但虽然如此。

宇文雄已是吃惊不小,心想道:“师父常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此话当真不假。

这个女子与我也不过是一般年纪,功夫可比我好得多了。

但她手段如此狠辣,却是可恼。”

黑衣少年接了那少女的一支金钗,哈哈一笑,收入怀中,说道,“黄澄澄的金子,随手抛掉,不太可惜么?我正穷得发慌,你既然不要,我可乐得捡这个便宜了。”

那女子脸上飞起一朵红云,又羞又怒,双刀泼风也似的向黑农少年砍来。

可是,这少女的四个手下已经分了两个出去应付宇文雄,剩下她和那两个使狼牙棒的汉子对付黑衣少年的这柄长剑,可就有点感到吃力了。

原来她这四个手下,武功虽然与她相差甚远,但他们四人都练有一套互相配合伪狼牙棒法,四人合使,威力甚强。

尽管对付一流高乎,仍是不能伤敌,但却可收牵制之功。

如今只剩下两人助战,这套棒法就使得不全了。

激战中只听得“当”的一声,黑衣少年一剑刺中一条大汉的手腕,他这一剑刺得十分巧妙,只是剑尖轻轻在那人的手腕点了一下,用意不在伤人而在夺他兵器。

那人手腕一麻,狼牙棒登时“当啷”坠地。

黑衣少年剑锋划了一道圆弧,倏的收回,剑光闪处,把另一条大汉的头发削去了半边,而且还荡开了那少女的双刀。

这两个汉子吓得连忙跑开。

那少女又惊又怒,喝道:“另再给我丢人现世啦,都回去吧。

哼,姓叶的小子,今日让你得意,前头路上。

咱们后会有期!”黑衣少年笑道:“对不住,我的朋友来了,我可没有工夫赴你的约会了。”

那少女虚晃一刀,便即逃走,黑衣少年也不去追。

宇文雄因受了点伤,对付那两个汉子正感吃力,忽地获得解围,心中暗暗叫了一声“惭愧”,上来与那少年相见。

黑衣少年笑道:“想不到今日会在这里再见到你,多亏你拔剑相助了。”

宇文雄面上一红,说道:“小弟本领不济,要不是你赶跑他们,我已自身难保。

却不知这些人是什么路道,何以围攻兄台?”黑衣少年道:“我不知他们是什么路道,赶跑他们也就算,别来可好?你可还记得我与你的约会么?”宇文雄颇觉尴尬,说道:“小弟那日就离开东平,失约之罪,请兄台原谅。”

那少年哈哈笑道:“幸好你没有赴约,因为我自己也失约了。”

宇文雄怔了一怔,睁大眼睛望那黑衣少年,心想:“难道你也是说着玩的?”宇文雄是个直性子的人,心中藏不着话,禁不住就问:“这却为何?”黑衣少年笑了一笑,淡淡说道:“也不是什么特别缘故,只因我曾答应替你查明真相,那天晚上,我就跑去私会你的大师哥,不料他却趁我不防,射了我一支毒针。

嗯,那支毒针好不厉害,有好几个月,我连自己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这么样,第二天我当然也就不能去找你了。”

原来这黑衣少年那晚中了毒针,几乎丧命在叶凌风剑下,后来在千钧一发之际,跳下了东平湖,这才侥幸保存了性命。

其时东干湖正是春潦才涨的时候,波涛汹涌,这黑衣少年给冲出了外面的大江,也是命不该绝,碰到一条渔船,将他救了起来。

那时他已灌了满肚的水,肚皮涨得水桶一般。

要一个壮汉坐在他的身上,用力挤压,才把他的腹中积水挤了出来。

想不到这恰恰是一种可以减轻毒性的疗法,他在风浪中挣扎过来,也不知喝了多少口水,最后又给人强力挤出腹中积水,肠胃给水洗净,虽然还有一些余毒未清,但他的内功根底甚好,本身的体力也勉强可以抗毒了。

但虽然如此,他也是调养了半年有多,方才恢复过来的。

此时他若不经意的淡淡道来,可把宇文雄吓了一大跳,叫道:“叶凌风当真是如此对付你么?这手段也未免太卑鄙、太狠毒了!”黑衣少年笑道:“在我倒不觉什么稀奇,我受他的害也并不仅只是这次。”

宇文雄诧道:“从前他也害过你?”黑衣少年道:“不错,只不过第一次不是他直接伤我就是了。

那次是华山医隐华天风救了我,这一次则是我命不该绝。”

黑衣少年接着笑道:“别老是谈我的事了,也该轮到我问问你啦。

怎么你对你大师哥的手段感到惊奇,你还以为他是好人吗?”宇文雄惭愧说道:“我后悔当时不信你的话。

但我还想问一间你,叶凌风何故两次三番要谋害你,你和他本来是熟识的么?你知道他的来历?”黑衣少年道:“从前不知道;现在则已知道了。

他是四川总督叶屠户的儿子,这么一说,你总该明白他为什么要害我了吧?他想要成为江大侠的掌门弟子,给清廷充作奸细,谁对他可能有所不利,他就要害谁。

他不是也陷害你么?”其实这黑衣少年还未曾说出真正原因,因为他才是“真叶凌风”。

宇文雄“哦”了一声,说道:“原来这样。”

因为他已经知道叶凌风的身份,所以并不特别惊奇。

黑衣少年看了他的神情、笑了一笑,说道:“你现在大概也已知道一些了。

我未能为你尽力,很是过意不去。

不知你可曾剖白冤情没有?”宇文雄道:“多瞅兄台关心。

我已经见着了我的师父,得到他老人家许我重返师门了。”

黑衣少年说道:“喔,你已经见着师父了。

你这大师兄的身份来历,你师父知道没有?”宇文雄道:“都知道了。

我师父此际正在黄村养病,离此不过百里之遥。

你要不要去见一见他?”宇文雄已经可以断定这黑衣少年是自己人,心想不妨让他去见见师父,这黑衣少年武功高强,也许还可以留下来帮张士龙的忙。

黑衣少年吃了一惊,问道:“养病?你师父得了甚么病?”宇文雄道:“就是因为给叶凌风这奸细气成了病的。

如今已经延医调治,大概不会有甚么危险,你若要去见他,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寻找。”

这黑衣少年本来是要去找寻姑父说明真相的,但此刻他听说江海天已经知道了那假冒自己的叶凌风的身份来历,那么自己也就不必急于去见江海天了。

而且他父亲也曾吩咐过他,除非是有根不得已的事情,否则在马萨儿国的王子未继位以前,是不许他表露身份的。

话中之意,当然也就包括了不必急于和江海天认亲这件事在内。

黑衣少年沉吟伞晌,说道:“宇文少侠,请恕我冒昧,我倒想先问你一件事。”

宇文雄道:“咱们一见如故,有话但说无妨。”

其实这“一见如故”,应该改为“再见”方才“如故”。

宇文雄初会黑衣少年之时还是猜疑不定的。

黑衣少年当然下会挑剔他的言语,哈哈一笑,说道:“你半夜三更还在赶路,可是身有要事么。”

宇文雄心头一震,要知师父要他去代师清理门户,这是极端机密之事,师父也曾叮嘱过他,不许泄露风声给外人知道。

这黑衣少年虽然是“侠义”,一路,但是未帽师父允许,好不好告诉他这个秘密呢?宇文雄一时踌躇未决,便先问那少年道:“说了半天,我还未曾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黑衣少年心道:“其实我的名字你早已知道了。”

当下说道:“名字本来无关紧要的,像叶凌风这个名字不是本来很好么,但给一个奸细一用,可就要不得了。

所以紧要的还是看人。

你说是不是?”宇文雄想不到问他的名字却引起他一顿牢骚,甚是莫名其妙,只好点头说道:“是,是,但你的真名实姓可肯告诉我么?”黑衣少年笑道:“我对姓名向不重视,随你叫我张三也好,李四也好,都无所谓。”

宇文雄睁大了眼睛,心道:“这人怎么如此古怪,难道他是有甚么避忌,须得隐姓埋名?”黑衣少年又笑了一笑,说道:“但你既然固执世俗之见,一定要我有个真名实姓以便称呼,我告诉你亦是无妨。

我姓唐……”说到此处,发现宇文雄心有诧异之色,霍然一省。

心道:“哦,是了。

刚才那女子将我的姓氏叫了出来,想必他也已经听见了。”

便即改口道:“我是唐努乌梁的汉人,嘿,嘿,不幸得很,跟你那个做了奸细的大师兄是一个姓,也是姓叶。

名叫慕华。”

接着朗声吟道:“人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耻姓秦。

这是从前有一个姓秦的人,在秦桧墓前做的诗。

嘿,嘿,其实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即使同名同姓,又有何妨?”宇文雄心想:“原来他是耻于与叶凌风同姓,故而发了一顿牢骚。”

宇文雄怎想得到他是“正牌”的叶凌风,故而尽管他在话语之中已经透露真相,宇文雄还是未能领悟。

不过这黑衣少年却也不是胡乱捏造一个名字的,他的父亲叶冲霄原是马萨儿国的大王子,本姓“唐努”,“汉姓”才是跟他义父姓叶。

故而这黑衣少年也有一个汉人的姓名和一个他本国的姓名。

本国的姓名攻作“唐努弥支”“唐努”是姓,“弥支”是名。

“弥支”的汉译即“爱慕中华”之意。

叶冲霄因为曾受汉人大恩,妻子也是汉人,故而给儿子取了这个名字。

做书人为了叙述方便,以后也就改称这个黑衣少年为叶慕华了。

叶慕华报了姓名,笑道:“你还未曾答复我的问题呢。”

宇文雄道:“这个,这个……”叶慕华笑道:“要是你不方便说,那就不说也罢,我问得本来是有点冒昧。”

宇文难道:“不,不,兄台请别误会。

小弟其实也没有甚么特别的事。

不过是奉了师父之命,要到四川去拜访几位武林前辈,这几位武林前辈都是朝廷重犯,不愿透露姓名的。”

事文雄因为叶慕华处处关心自己,不愿给他有个“见外”的感觉。

他所说的也是实话,不过不够完全而已。

因为他倘若到了小金川,当然也要拜访许多武林前辈,例如义军首领冷天禄、冷铁樵叔侄,以及青城派的萧青峰、萧志远等人的。

宇文雄虽然没有说出代师“清理门户”之事,但叶慕华何等聪明,一听心中就已明白、知道他是要去四川干甚么的了。

叶慕华心里想道:“我姑父既在病中,做徒弟的宇文雄不在他身边服侍,却要披星戴且地赶到四川去,不问不知,当然是奉了师父之命的了。

听他刚才所说,我姑父已经知道了那小子的身份来历,而现在在四川‘围袭’义军的清军主帅又正是那小子的父亲——出了名的残害百姓的刽予手叶屠户。

将这两件事情连起来推究,莫非是那小子也已经到了四川,混进了义军之中?而宇文雄则是奉了师父之命去揭发他的?”叶慕华人极聪明,虽然没有完全猜中,却也对了个十之七八。

但叶慕华却不说破,只作了个意外欢喜的神情,笑起来道:“这可就真是巧极了,我也正要到四川去,宇文兄若是不厌弃的话,咱们正可以结伴同行,令师那儿,就留待以后若有机缘,再去拜谒了。”

叶慕华是因为宇文雄身上负有重大的任务,故而要想与他同行,以便暗中保护他的。

叶慕华这么一说,宇文雄怎好意思拒绝?心想:“此人武功高强,有他同行,倒是一个良伴。

只是若到了小金川,我的事情可不便对他明言。”

于是问道:“不知叶兄是往川东还是川西?”叶慕华道:“我是前往川东,宇文兄呢?”宇文雄道:“我是前往川西。”

叶慕华道:“可惜,可惜,咱们人川之后就要分手了。

不过从这里到四川有数千里之遥,少说也要走半个多月吧?在路上我也可以向兄台请教许多武功了。”

宇文雄听说他是前往川东,放下了心事,说道:“叶兄客气,说到武功,我只有求你指点的份儿。

叶兄,你肯与小弟结伴同行,小弟也正是求之不得。”

其时月亮已过中天,是三更的时分了。

叶慕华道:“今晚不能赶路的了,你打了一场,早点安歇吧。

看这天色,不会下雨,在草地上也可睡一大觉。”

宇文雄道:“是。

出门人随遇而安,小弟也准备了随时餐风露宿的。”

当下将那匹坐骑唤来,解开一个包裹,取出一个轻便的帐篷,就在草地上搭起来。

要知身有武功之士,在野外露宿,对猛兽倒是不用俱怕,却须防备毒蛇。

因为猛兽之来,必有吼声,而毒蛇却可在不知不觉之间咬你一口。

有了帐篷,可以防备毒蛇的侵袭。

他们在搭起帐篷,清理草地上的碎石泥块之时,却发现了一枚黄澄澄的东西,原来就是那女贼用来打宇文雄的那支金钗,掉在草地上的。

宇文雄想起刚才之事,自己侥幸只受了一点轻伤,这口气还没有过去,正想把金钗抛开,叶慕华却先捡起来了。

叶慕华笑道:“金钗可以作暗器,也可以作饰物,还可以换许多银子救济穷人,抛了它岂不可惜?你不要给了我吧。”

字文雄之所以想抛掉金钗,不过是因为曾受这支金钗刺伤,一时气愤而起,此际经他一说,也觉得自己的举动未免有点幼稚,于是,面上一红,说道:“叶兄说得是。

你刚才不是接了那女贼的另一支金钗吗?如今正好配上一对。”

他是无意之言,哪知叶慕华听了,也是面上一红,讷讷说道:“不错,这对金钗的手工倒是很精巧,拆开来没那么值钱了。”

宇文雄也听碍出他的话语中有点自我解嘲的味道,故意笑道:“既然如此,吾兄不如留下来做个纪念。

若要救济穷人,尽可以另用其他银子。”

叶慕华道:“宇文兄说笑了,有甚么值得纪念?你若喜欢,我给你也行。”

字文雄摇手道:“这女贼用金钗作暗器,不是很特别吗?只这一点,就值得收藏作个纪念了。

但我却不配保存它,因为我根本就没本事接这金钗。”

叶慕华道:“吾兄越发说笑了。”

话虽如此,但还是把那对金钗收了起来。

宇文雄心头纳罕,暗自想道:“叶慕华当然不会是贪图这对金钗,看来他一定是和这女贼有点纠葛的,但我刚才曾问过他,他好像很不愿意谈这女贼的事,我却是不便再向他打听了。”

宇文雄一来是与叶慕华初初相识,二来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更不愿刺探人家的秘密。

于是在说了几句笑之后,便适可而止,说道:“帐篷已经搭好了,咱们睡吧。”

宇文雄马不停蹄跑了半天,跟着又激斗一场,实在是疲惫不堪,一躺下来便睡着了。

叶慕华怀着那对金钗,却是辗转反侧,未能入梦。

夜风吹得野草猎猎作响,叶慕华脑海中灯出一幅图景,和今天一佯、也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佳日,也是在草原上奔驰。

所不同是那个草原可比如今他们听在的这个草原大得多,那是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塔里木盆地上的大草原!还有那天自己是骑着一匹骏马在草原上打猎,不同于今天的徒步而行。

那天运气不好,没有猎到野兽,连一只小兔都没打着。

正自失望,忽见有只雄鹰飞来,飞得很低,当时心想:“这只雄鹰倒是大得出奇,它狩野兽,我就猎它,倒也不错的。”

于是一箭就把它射了下来。

塞外的兀鹰翅膀硬,气力大,本来以为它中了一箭,还未必就会跌落的,哪知它非但跌了下来,而且落地便即死了。

仔细一看,这才发现这头雄鹰的身上还有另一支箭,它是被别人先射中了的。

这支箭射得很是巧妙,正插在翅膀骨缝之处,所以兀鹰中箭之后,渐渐无力飞行。

叶慕华再加上一箭,就把它射下来。

叶慕华心道:“想不到此地竟有如此一位高明的射手,却不知此人是谁?”拔下了这支箭,只见箭杆上刻有一个“耿”字。

就在此时,忽听得马铃声响,一匹四蹄如雪的白马风驰电掣般地跑来,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梳着两条辫子,绾着两支凤头金钗,跑起来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煞是好看。

这小姑娘一手执弓,一手执鞭,叶慕华大感意外,“难道竟是这位小姑娘射的?”可是不必叶慕华开口问她,她已经先说出来了。

不,不是“说”而是骂。

“你这人岂有此理,为甚么射死了我这头大鹰?”叶慕华心想这本来是自己的过错,对方是个小姑娘,自己也不应该和她计较,于是便先赔了个不是,把那头射毙了的大鹰双手奉还这小姑娘。

叶慕华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了,不料那小姑娘竟然不依。

他双手奉还,那小姑娘却唰的一鞭,将他手上的死鹰打落。

“你已经射死了它,我还要它干嘛?”小姑娘更生气了。

叶慕华忍着气道:“对不住,我不知是你先射了一箭的。”

“对不往就算了吗?你可知道我是要把这头鹰捉来养的?你不见它已经是缓缓低飞了吗?稍有眼力的猎人都该知道它是中了箭的。

你却俯偏糊里糊涂又再射它。

射它也还罢了,偏偏你的箭法又是极不高明,一箭就把他射死!你自己说吧,你该怎么样?”小姑娘的一张小嘴就似开了河,越骂越起劲了。

叶慕华当时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少年气盛,被她骂得面红耳热,渐渐沉不住气。

待她骂得告个段落,随即冷冷说道:“我的箭已射了,鹰也死了。

我没法叫它再活过来,待怎么样,你说吧!”那小姑娘道:“限你在日落西山之前,赔我一头活的雄鹰,只能比这头鹰大,小的我不要!”草原上的兀鹰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鹰飞得这样快,即使碰上了,也未必有把握能够将它射下来又不许它死。

而且还要比这头鹰更大的。

这几个条件加在一起,简直就是有意折磨他的一个难题。

叶慕华道:“对不住,我没工夫给你捉鹰。

你要生气,我也是设法。”

那小姑娘当真就大大地生起气来。

纵马追上了叶慕华,喝道:“你不赔也可以,你有本领射死这鹰,我要领教领教你的本领。”

呼的向着他就是一鞭这小姑娘的武功委实不弱,软鞭打出,竟然抖得笔直,柔中寓刚,夭矫如龙。

武学有云:“枪怕圆,鞭怕直。”

能有这样的造诣,已经大是不凡了。

叶慕华暗暗惊奇,他一来躲避不开,二来也想看看这小姑娘的本领,便即拔剑出鞘,和她交手。

两人从马上打到马下,斗了一百多招,毕究是叶慕华的功夫高明一些,气力也比这小姑娘耐战,斗到了百招开外,裨阖纵横,已是把这小姑娘笼罩在他的剑势之下。

不过叶慕华的用意只是要迫她知难而退,并非想真个挫败她,故此虽然占了上风,仍是和她游斗,未下杀手。

这小姑娘忽地卖个破绽,叶慕华正使到一招“白虹贯日”,力道未曾用足,估量她是能够招架的,不料对方意外的现出破绽,竟让他的剑尖刺到胸前。

叶慕华吃了一惊,连忙收招。

这小姑娘却是得理不饶人,唰唰唰便是连环三鞭,“回风扫柳”。

叶慕华躲了两鞭,躲不开第三鞭,头上的皮帽给她的长鞭卷去。

但这小姑娘绾发的金钗也给他的剑尖挑落。

他这一剑力道使得恰到好处,只是挑落金钗,却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未削断。

两人倏的分开,小姑娘道:“你的本领很不错呀,和我打成了平手。”

叶慕华本来就不想打败她,明知她是取巧,非但没有生气,反给她这副说话的神气引得笑了起来,说道:“你的年纪比我小,咱们打成平手。

应该算是你赢。

但这头鹰你可不用我赔你了吧?”叶慕华拾起帽子,那小姑娘拾起金钗,两人都不禁笑了起来。

小姑娘道:“说真的,我到说地两年,像你这样的本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你是外地未的吗?嗯,咱们可说得是不打不相识,既然相识,我吃点亏也无所谓了,这头鹰让你拿去。”

少年人容易结交朋灰,这一打反而把他们的陌生之感打掉,一下子亲近了许多。

叶慕华虽然不敢表露身份,却也把姓名告诉了她,当时他用的就是叶慕华这个名字。

叶慕华少不免也要问她的姓名来历,小姑娘道:“箭秆上刻有我的姓,我是两年前跟我的爹爹来到回疆的。

如今就在在伊宁城里。

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是谁,我要先问过我的爹爹。

但我的爹爹最喜欢有本领的小伙子,我相信我回去一说,他也一定愿意和你认识的。

请你争晚三更到伊宁来与我父女相会如何?城东有个大鼓楼,你在那里等着我。

我带你去见我的爹爹。”

叶慕华一半是为了好奇,另一半也委实是有点喜欢这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希望和她继续来往,于是遂答应了她的约邀。

这小姑娘很是喜欢,看了看天色,说道:“时候不早,我该回去啦。

记着,你今晚可不能失约啊!”叶慕华是个很守信用的人,但这一晚他却失了约。

这件事情是在六年前发生的,那年叶慕华是十八岁,他的父母也还没有离开他。

他的父亲叶冲霄和汉回两族的抗清义士都有来往,其时正在哈萨克族的酋长家中作客。

哈萨克族是塔里本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一个民族,和驻屯回疆的清军经常不断地打仗,由于他们是游牧民族,人人都有马匹,能骑善射,出没无常,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

清军无法消灭他们,提起了这些哈萨克人就感头痛。

叶冲霄助哈萨克人抗清,遂也成了清廷所要缉捕的人物。

那一天叶慕华在答应了这小姑娘的邀约之后,喜孜孜的回到酋长的帐幕,将事情禀告父亲。

不料他的父亲与哈萨克族的酋长在听了他的叙述之后,面色全都变了。

他的父亲厉声喝道:“你一点也不知人家的来历,怎么好胡乱答应人家?她是姓甚名谁?”叶慕华道:“她说今晚见了我,就会告诉我的。

她有一支射鹰的短箭还在我这儿,上面刻有她的姓,名字我还未知道。”

哈萨克族的酋长抢先按过了这支短箭,面色一沉,说道:“叶大侠,你看这支漆金的精美羽箭,料不会是普通人家所有,这姑娘又是姓耿。

嗯、我看只怕是约无好约。

会无好会,令郎这个约会么……”叶冲霄道:“我明白了。”

把那支短箭接了过来,“咔嚓”一声,折为两段,沉声说道:“今晚这个约会你不必去了。”

叶慕华莫名其妙,愕然问道:“可是我还未曾明白呢,为甚么不可以去?”叶冲霄道:“因为她的父亲是伊宁总兵!”跟着那酋长加以补充说明一时慕华这才完全明白。

原来伊宁是南疆的一个大城,伊宁总兵就是南疆清军的最高指挥,这总兵姓耿,有一个女儿小名凤姑,精于骑射,常常一个人在草原驰骋、打猎,哈萨克族人都知道耿总兵有这样一个有本领的女儿的。

她是总兵的女儿,当然用不着她去打仗。

只从这一点来说,她和哈萨克人倒是没有“直接”的仇恨,不过她既然是敌人统领的女儿,这约会当然也是不宜赴约的了。

父亲的话,叶慕华不敢不依,但在他心里却还不是怎样服贴的。

“父亲是父亲,女儿是女儿。

即使她真的是总兵之女,也还不能就此断定她是坏人。”

他想。

哈萨克的酋长和他爹爹恐防这个约会是计,是要将他骗入城中诱捕。

叶慕华却不相信一个天真未凿的小姑娘,会可能如此工于心计。

因此尽管他没有赴约,但对于这个约会他的小姑娘,在他的心中却还是保有一份好感。

这一幕往事在他心中翻过,接着又是一幕往事出现在他的眼前。

也是一个金风送爽的秋日,也是骑着骏马奔驰。

但已不是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了,而是在黄沙漫天的陕甘道上。

时间也已是三年之后了。

三年之后,陕甘道上,他第二次碰见了这小姑娘,不,隔别了三年,这“小姑娘”已长成为一个刚健婀娜的少女了。

想起这幕往事,叶慕华不禁叹了口气:“想不到她当真是一个工于心计的蛇蝎美人。”

叶慕华的父母是在第二年便离开他而出海去的,这一次他是单人独骑,带着他父母给江每天的一封书信,准备到中原探亲的,他的母亲希望他获得江海天的照料,但他的父亲却不欲他急急认亲。

不过,既然他们的儿子迟早都是要去拜见江海天。

所以叶冲霄也不反对他的妻子用他的名义写这封信。

叶慕华这时正是一个二十刚刚出头的少年,有着一股少年人的志气。

他不想因人成事,给人家说他是仗着有“江大侠”这个靠山。

所以他也愿意听从父亲的吩咐,不急于到东平认亲。

这两年来,他已独自在塞外参加了好几次抗清的活动。

这次则是希望到中原结识更多的抗清豪杰,投身于更大的抗清斗争。

他是打算在做出了一些成绩之后,再去见他姑丈,让他的姑父为他骄傲,为他惊奇。

这一日他正在陕甘道上纵马疾驰,意气风发。

忽地有一骑快马后面追来,比他的那匹坐骑更快,两匹马擦鞍而过,骑在马背上的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不由得都是“啊呀”一声叫了出来,不约而同的也都勒住了马缰。

那少女娇声笑道:“还认得三年前在草原上射鹰的姑娘吗?”这刹那间,叶慕华不知说些甚么话好,只是点了点头。

那少女道:“我以为你早已忘了,那天晚上,你为甚么失约。”

叶慕华不习惯说慌,又不便直言,期期艾艾的好半晌说不出话。

那少女道:“好,我也不必问你什么缘故了。

我只想问你,你还愿不愿意与我交个朋友?”叶慕华想不到她单刀直入的一见面便提这个问题,一时间心乱如麻,只好答道:“这个、这个,你叫我怎么说好?我对你的事情知道得太少,比如说连你的姓名、你的来历我都还未知道呢。

咱们不过是一面之交,总得相熟了才能成为朋友呀。”

那少女道:“我知道你有许多事情想要问我,我也有许多事情想要问你。

不过,现在不是谈话的时候,在这路上也不是谈话的处所。

你走这条路,明日中午时分,将要经过麦积石山下,是吗?”叶慕华道:“不错。

怎么样?”那少女道:“你从山下经过,别跑得太快,留意一些,你会发现山上有座破庙。

明日中午,你到那座庙里见我。

咱们可以好好谈谈。

我不勉强你,你愿意来就来。

你愿意来吗?”叶慕华看着她一脸诚恳的神情,似乎她正是满怀心事,想要找一个朋友为她解决疑难的神气,叶慕华不知不觉的就点了点头。

那少女眉心的结打开,格格笑道:“记着,这次你可别失约了啊!明天再见,我现在可要赶路了。”

她的坐骑比叶慕华的快得多,越过了前头,转限间就消失了背影。

叶慕华经过了这三年来的独自闯荡江湖,思想和阅历都已经成熟了许多,这少女先后,他不禁在心里自己问自己道:“我这次答应赴她的约会,是对呢?还是不对?”他反复的想了又想,觉得这少女虽然来历不明,自己还是不妨赴约。

“她是不是朝廷总兵的女儿?这并不是最关紧要的事。

重要的是:她和她的父亲是否走的同一样路?我所认识的抗清义土之中,不是也有一些人是出身官家的子弟么?她看来性情直爽,倘若她和她的父亲是两条路上的人,我为甚么不可以和她做个朋友?我的武功比她高,也不怕她的暗算。

即使有甚意外,冒一次险也算不了甚么。

总得查清楚她的来历。”

他想。

叶慕华就是一半由于好奇,一半由于这个少女有一股吸引他的力量,于是便决心前去赴约了。

结果是出了意外,而且这“意外”是超乎他的估计的。

暗算他的人并不是这个少女,这个少女根本就下见踪影。

在麦积石山上等他的人是十三名大内高手,他还未曾踏入那座破庙,就遭遇了敌人的围攻了!一场激战的结果,他把十三名大内高手,全都杀得或死或伤、但是他自己也受了重伤。

他和受伤的敌人都倒在山坡上,有一个还可以勉强挣扎的敌人爬过来要杀他。

眼春就要同归于尽之时,又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其时叶慕华已是遍体鳞伤,丝毫也不能动弹,眼看就要给敌人扼杀。

却不料忽然来了一个少年,将那几个受了伤但还活着的敌人全都杀死。

叶慕华因为自己伤得太重,自思必死无疑,但得免死在敌人手里,死也死得瞑目,所以他对这个来救他的少年还是感激万分的。

这个少年就是后来冒充了他的身份的叶凌风,也是当时陕甘总督的儿子,原名是叶廷宗。

可是当时叶慕华却一点也不知道他的来历,叶廷宗自称是抗清义士。

而且他在杀了敌人之后,又很热心的要为叶慕华治伤,叶慕华怎能不相信他的说话。

就这样叶慕华将“身后事”交付与他,那封给江海天的书信也请他带去,铸成了一个难以挽回的大错。

叶慕华气力不支,交代“后事”之后,就晕过去了。

叶廷宗以为他已死掉,既然得到了那封书信,生怕鹰爪再来,于是勿勿便走,也顾不得叶慕华埋葬了。

也幸而他没有埋葬叶慕华,叶慕午后来得以巧遇华山医隐华天风,将他救活。

叶慕华想起这件在事,心中好生惭愧,“早知如此,我当时还是死在敌人手里,更好一些。”

叶慕华的回忆又回到了那少女身上,“要不是她骗我上麦积石山上,我就不会遭遇敌人的围攻,也就下会发生叶廷宗这桩事情了,追源祸始,第一个害我的人还是这个少女。”

“但这个女子是不是当真存心骗我的呢?”今日日间的一幕又重现他的脑海了。

今日日间,他与这个女子第三次相逢。

叶慕华还未曾质问她。

她已是先自怒气冲冲的率众来围攻叶慕华了。

叶慕华心里有太多的疑团,尽管他可以料想得到这少女不一定会告诉他,他还是禁不住要问:“你不是要和我做朋友吗?那次你骗我上麦积石山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知不知道那日所发生的事情?”那少女根本就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厉声斥责:“我与你有不共戴天之仇,如今还有甚么朋友好做?”这少女的说话和态度,倒是令得叶慕华猜疑不定。

那次麦积石山的事件过后,他已经调查清楚,所杀的都是大内卫士,其中并无原任伊宁总兵的耿某人。

其时那个耿总兵也不在伊宁,他已经奉令调职,正在和家眷进京。

普通所说的“不共戴天之仇”多数是指杀父杀母之仇,但他可没有杀掉这个耿总兵呀。

正是:骏马西风思往日,几番离合几番仇愁。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