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爱迷津

第104章 爱的触角伸了进去

可他的手要伸进她半裸的衣领时,她却猛地抓住他,使劲推开:“不,这样不行……”

朱晓明这才放弃进攻。因为他是要正式娶她的,所以要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而要给她留下好印象,就必须尊重她的意愿。他放开手说:“好吧,亲爱的,我尊重你。可我,真的好爱你!丽娜,有了你,我这生就知足了。”

胡丽娜慢慢从激动中恢复过来,乖顺地偎在他的怀里,仰头看着他问:“那你,爱我什么呢?”

朱晓明被问住了。他爱她的是美貌和身子,除此之外,他还真说不太清楚。要说也只能是说假话:“我爱你的漂亮,爱你的聪明,爱你的贤淑,爱你的大方,爱你的……实际上,爱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说不清究竟爱的是什么?爱就是爱,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也是神奇美妙的。”

“是吗?”胡丽娜抓住他不安分的手说,“你对爱情,好象还很有研究的嘛。”

“没有。”朱晓明又开始吻她,这次比刚才温柔多了。他做出万分爱怜的样子,细细地吻着她的脸和手。初吻关一过,接吻就是家常便饭了,“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离婚以后,只是征婚了一段时间,看了一些人,但从来没有与哪个女人发生过关系。我要把自己纯洁的心,清洁的身,完完整整地留给我心爱的人。”

“你的话,说得好感人。”胡丽娜娇滴滴地伸手摸着他俊朗的脸,以及打得很标准的领带结,“从你的话中听来,你就是这个世上最完美的男人。”

他们在这个没有人来的荒路边,关在车子里,没完没了地接吻,说话。吻吻说说,说说吻吻,沉浸在无比甜美的幸福中,忘记了世上的一切。他们吻得嘴唇上都湿湿的,沾满唾沫,舌子也被吮得有些发麻。

要不是想娶她,朱晓明真想在车子里把她干了。只要他想干,就完全可以实现。这方面的经验他是很丰富的。可是他知道,征服一个女人的心比征服她的身更重要,所以他忍住了这方面的冲动,想先做征服她心的工作:“丽娜,你喜欢我吗?”

胡丽娜只点点头,没有说话。他又问:“那你,喜欢我什么呢?”

胡丽娜往他怀里偎了偎,没有回答。他就想稍微试探一下她,看看她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过几天,我就回郑州去,把那里的物业处理掉,再过来买房子。”他有意呆了一会,才说,“可要是,我凑不够那么多的钱,你能,想法一部分吗?”

没想到就这么一句话,胡丽娜却象听到一声惊雷,猛地从他怀里抬起头来,警觉地说:“什么?我,我哪有钱啊?”

说着从他怀里挣脱出来,挪开身子,不认识似地打量着他说:“你,开玩笑吧?我是打工的,挣的工资自己开销,还紧巴巴呢。”

她停了一下,又阴下脸说,“所以,我才想找个有些实力的男人。否则,我凭什么不找与我同龄的未婚小伙子?我这样做,要做出多少牺牲?又要承担多少白眼和议论?你知道吗?你说我,哪一点不好,要找一个离过婚,年龄又比我大了十多岁的男人?再说了,要是你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是我同意,我的父母亲,还有我的亲戚朋友,也不会同意啊。”

朱晓明惊呆了。他在心里叫苦起来:天哪,这就是她的真实想法啊。看来,男人和女人在心里都有一个婚爱触角,但这个触角的方向不一样。男的长在左边,对准的是女人的长相;女的则长在右边,对准的是男人的钱财。

这两种触角常常对不到一起,所以这个世上就有那么多的单身男女。只有象隼头一样,恰巧对到一起,才能一拍即合。可拍合的隼头又常常因为质地不一样,或者由于情事的**和俗事的颠簸而产生摩擦错动,就会很快松动脱落,甚至损坏折断。

这方面他是深有体会的,可就是不能把这个触角的方向改过来。所以人真的是很奇怪的,明明知道自己触角的方向不对,继续这样下去的话,既伤人,又害己,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

他在郑州征婚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情事。

那时,他在郑州看来看去找不到适合的女孩,就决定到外地去相亲。那天,他乘了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才到达淮北地区那个简陋的小站。下车后,他按照那个叫谭秋平的女孩给他划的线路,又乘了三个多小时的车,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在下午四点多钟,拖着疲惫的双腿,像个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兵,一颠一拐地走进坐落在山脚下的那个煤矿宿舍区。

他想先找个旅馆住下来,再给谭秋平打电话。可一问,附近却没有旅馆。他就决定先去了她家再说。问到谭秋平家所在的那幢楼房,他有些激动地上去敲开了她的家门。一个老工人模样的老人愣愣地站在门口看着他:“你找谁?”

“请问,这是谭秋平的家吗?”老工人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最后把目光停在他脸上相看了好一会,才说:“是。请进吧。”老人一边把他往屋里让,一边冲着卧室喊,“小平,他来啦。”

朱晓明进门后一屁股坐在门边的那张藤椅上,累得呼呼直喘粗气。他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比较清贫的人家。两室一厅的老房子收拾得干净整洁,但里边除了冰霜彩电缝纫机等几样电器外,都是些老式陈旧的家具。

“路上累了,喝碗茶暖暖身子。”一个满头银发的高条子女人,给他双手捧上一碗热腾腾的红糖茶。朱晓明知道他们就是谭秋平的父母,就拿出一包中华烟,边发边像贼似的在屋里寻找那个他想象了无数遍的倩影。

谭秋平是他这次征婚中征到的一个女孩。他把她排在了外地组的一号。她二十三岁,身高一米六五,电子专业大专毕业,在当地一个小公司当财会。她吸引他的不光是照片,还有她的信和字。她的应征信整整写了三页纸,字迹娟秀漂亮,内容真诚感人:

M856号生先:您好!

我是在一个朋友处的一张报纸上偶然看到您的征婚启事的。不知为什么,当时我看了,心就禁不住怦怦直跳。偷偷抄下这则启事后,我就带回家关了房门反复揣摩。晚上,我激动得久久不能入睡,心里一直在疲惫地呼喊:他不就是我要找的人吗!

也许这是我的一厢情愿,但此时此刻,我内心那份固执的心情,好象是受了某种神灵的庇护,竟是那样的自信而又不可抑制,所以就大胆而冒昧地给你放飞了这只小白鸽。

我想来想去,觉得自己是符合您提出的各项要求的。我犹豫了好几天,才瞒着父母偷偷给您写信。我尽管不是最优秀,但周围追求我的小伙子很多很多,可我一个都看不上。真的,这不是我骄傲,而是我总觉得他们太幼稚。我心里特别喜欢那种成熟稳重、事业心强、对人对己对社会对家庭都有责任感、正派善良、感情专一、光明坦荡的男子汉。我不在乎他的外表,而更看重他的内质,也不在乎他的年龄大小和有无婚史。

青春是美丽动人的年轻,但青春从根本上来说,还应该是一种能保持年轻朝气和活力的优秀心态,一种健康向上的心境和充满阳光的心理素质。我祝愿天下所有的好人都能永葆青春,一生平安,也希望我们能有缘成为真正的朋友和伴侣!

通了几封信,他被她的真情深深打动了,就打电话让她到郑州来见面。她却让他过去,说她父母亲不放心她一个人出去相亲。

终于,一个身材苗条的少女从卧室里低头红脸地走了出来。他以为这个女孩不是谭秋平,就坐在那里没动。谁知她往小方桌边一坐,屋里其它几个人都跟着坐上去。她爸招呼他说:“来来,这边坐,吃瓜子。”

他这才小心翼翼地坐上去,心却猛地一下缩紧了。她就是谭秋平?跟照片上不像啊。致细看,她脸蛋的轮廓与照片上有点像,但脸扁扁的,鼻梁不够直挺圆润。别的地方倒是没有什么缺陷,却实在是长得太普通了。普通得让人说不出一点特征来。说不上难看,却也根本不能说漂亮。这种脸,生活中太多了,看过即忘。尤其是她的气质,洋不洋,土不土,既缺少农村女孩的清纯,也没有城市姑娘的高雅,没有她的字那么娟秀耐看。

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她特别的内向和害羞,显得很幼稚,不要说主动跟他说话了,就是连正眼看他一下也不敢。

真不知她那些生动感人的话是怎么写出来的?不行,她根本不是你要找的那种女孩。他心里对自己说,赶紧想法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