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闲侠传

第456章 投宿

第456章 投宿

陶闲一边吃着鹰肉,一边摇头叹息,道:“唉……只可惜,这么好吃的肉,却没有酒,没有酒喝,真是浪费了这么好的鹰肉,可惜可惜……”

鹰王鹰长空这是听不见陶闲的话,恐怕他听到陶闲的话,都能把他活活的气死。

鹰王最心爱的宠物巨鹰黑黑,被他剖腹剜心、肢解腿毛,架在篝火上炙烤熟了吃掉,被他如此的吃掉,他居然还觉得吃的不舒服,还缺少酒喝,这简直太可气了。

但陶闲就是这么一种人,一向是随遇而安,就算是在最艰苦的环境中,他也是如此的悠然自得,这就是他叫陶悠然的缘故。

陶闲吃饱了肚子,决定多在山中住几天,等到身体康复了后,体内的毒完全无碍后,再去天雷寺,否则,若不将毒伤养好,天雷寺高手如云,全都是一等一的绝顶高手,以带伤之身独斗群魔,那没有多少胜算。

更何况,还有一个绝顶高手火云佛神慕容炎云,若是慕容炎云赶回来,这所有的高手聚集在一起跟他硬拼,陶闲对付一个慕容炎云,恐怕仅仅能打个平手,若是再加上那些高手的话,那陶闲是一点胜算都没有。

陶闲武功虽然盖世,但他并非是傻瓜,如今,众寡悬殊,强敌如云,以自己之力,实在是太过孤单了。

虽然休息几天,天雷寺会加强戒备,各处高手定然云集天雷寺,会布置好一切埋伏等着他,但这也是无可奈何,不养好毒伤,怎么可能打的了这场硬仗?

陶闲找了个山洞,这山洞乃是五旗使者闭关练功之处,陶闲住了下来,开始在洞内养伤,其实,他的伤势非常之重,那支毒弩深深的射在了他的骨头上,毒箭上的毒,也渗入了他的骨头中了,这伤势之重,可想而知了。

虽然陶闲武功玄妙,几乎到达了金刚不坏之身,可是,这毒太过厉害歹毒,一时半刻,他也无法将体内的毒全部驱除,尤其是骨头上的毒,那更非是那么容易逼出来的。

不但是毒,还有伤口,试想毒箭射在后面,陶闲如何能自己包扎好伤口,伤口的位置,陶闲自己是够不到的,而且,这毒弩乃是带倒钩的毒箭,陶闲逼出体外的时候,因为当时情况太过紧急,所以这毒箭虽然被他逼出体外,但将他左肩头后的肉拽掉了一小块,伤口他又自己包扎不上,身上又没有什么刀伤药,仅有的一点刀伤药简单的敷上,又无法自己进行清洗消毒,这后果可想而知了。

这么恶劣的伤,能不死这就算是奇迹了,不但不死,他依旧能将毒逼出体外,还能保住武功打败敌人,这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但他毕竟是人,伤口化脓,无法及时的疗伤,自己又够不到背后的伤口,这种种的问题,令陶闲头痛无比。

所以,陶闲根本无法再继续前进扫魔,只有暂时的先养好伤,然后才能继续。

但这伤估计短时间内是无法完全康复的,没有十天半月,背后的创伤,都难以痊愈,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以陶闲的武功,这些要不了他的命了。

陶闲将鹰肉分割成数块,作为吃的东西,然后就在洞内住了下来。

一连七天,陶闲都在洞内住着运功疗伤,经过七天的调息,身上的毒彻底的没有什么问题了,背后的伤疤也结疤了,虽然左肩还在隐隐作痛,可是却已经无有大碍了。

只要将拜火教群魔歼灭,回去后找可靠之人给他重新割开皮肉,将腐烂的肉完全割掉洗净,再等伤口结疤,这就完全无碍了。

陶闲毒虽好,可后面的带有毒的一点肉却腐烂了,因为他自己够不到身后,无法用刀割掉腐烂的肉,故而才会变成这样,但这根本就没有办法。

陶闲决定不再等下去,要尽快的到天雷寺,尽快的将群魔斩杀干净,然后再回去将伤彻底的治好。

这一次,陶闲决定毫不留情,吃了这个亏之后,他若是再嬉笑游戏般的打斗,那真是自寻死路了。

这一次,不管男女,只要来杀他,那他就绝不留情,要以最快最狠的手段将其杀之,尤其是鹰王鹰长空!

一想起鹰王鹰长空,陶闲恨得牙根都痒痒,这一次他负伤,完全是拜鹰长空这卑鄙小人所害,这更是陶闲平生以来第一次这么狼狈,第一次背后受毒伤。

这若是在前面受伤,什么手臂了,手掌了,腿了等等部位,那陶闲早就自己用刀割掉化脓的腐肉,用冰雪清洗,彻底的痊愈了。

可是,伤在背后的部位,害的陶闲自己一个人根本无法完全治好,就算他神功盖世,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陶闲愤愤然的下了高山,直奔天雷寺方向走去。

离着天雷寺还有很远的路,大约还有三四百里地,路途也并不近。

下山一直赶了三十多里路,前面出现了一个小村落,村落内鸡鸭成群、牛羊也有不少。

陶闲看了看天,已经临近黄昏,决定暂时借宿一晚,明天再继续赶路。

庄子并不太大,只有几十户人家,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壮健的姑娘,那姑娘体态健壮,正在挤牛奶,古铜色的皮肤,大手大脚,一看就是一个乡下姑娘,而且,看这样子,这姑娘也聪明不到那里去。

陶闲刚到了山村中,那女子就看到了陶闲,放在了木桶中,瓮声瓮气的叫道:“喂,你是什么人?到俺们这里做什么?”

陶闲忙抱拳拱手,道:“这位姑娘你好,我是过路的,路过此地,想借宿一晚,不知道方不方便?”

“噢,你是来投宿的啊?喂,爹,二妹,有人来借宿……”

随着一声叫喊,屋子中走出来一男一女,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还有一个清秀漂亮的少女,那少女虽然不算多么漂亮,但却自有一番质朴的风味,尤其是那女子笑起来的时候很有特点,两颗大门牙,就好似老鼠的大门牙相似。

那少女抿嘴一笑,立刻大门牙露了出来,嘴角边也梨涡隐现,煞是迷人。

“大姐,来客人啦?”

“他来投宿的。”

那中年人手捋胡须,赶忙上前见礼,道:“既然来投宿的,快请进,过门就是客,请进屋中叙谈。”

陶闲道:“多谢。”

那中年人将陶闲引进屋中,屋中陈设简单,只有三间茅屋罢了,并不太宽敞。

陶闲一皱眉,道:“老人家,我还是到别户借宿吧,你们这不太……”

这的确是有点不便,这里只有三间屋子,有两个姑娘和一个男人,并不太宽敞。

“哎,客人既然来了,那能走呢?这样不显得我们太不懂礼貌?客人若是不嫌弃,就跟老汉睡在一起就是。”

“是啊,你跟俺爹在一屋,俺们姐妹在那边住,没什么不方便的。”那大门牙的少女笑着道。

陶闲点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叨扰了,请问老人家贵姓高名?”

“老汉姓石,这是我女儿石梨,这是我大女儿石头。”

陶闲心中这个笑,虽然那个古铜色的女子健壮,可一个女人名字叫石头,这也是有趣的很了,不过,这种荒僻偏远之处,还能指望取出什么好名字来?

“喂,这位大哥,你叫啥?”那名叫石头的健壮女子问道。

陶闲道:“我姓黄。”

“叫黄什么?”石头问道。

陶闲道:“我叫黄夫。”

陶闲没说自己的真名,因为他是炎黄子孙,又是黄皮肤,故而取个假名叫做黄夫,寓意就是如此。

“石头,还不赶紧去热奶?给客人端奶来喝。”

“哦……”石头立刻去热奶去了,在这种地方,藏人通常喜欢喝牛奶羊奶,喝奶就跟喝茶的道理一样。

石老汉笑道:“黄老弟,听你的口音,是中原人吧?”

其实,石老汉自己说的就是汉语,在当时,西藏的胡人基本说的都是汉语,可以说,汉语普及化,当然,口音各不相同,这能听出不同来。

石老汉的话虽然说的有藏人的味道,可是陶闲却能听的明白说些什么。

其实,这个现象并不奇怪,因为在当时,中原大国、大汉王朝跟各国胡邦都有贸易往来,汉人将中原文明和语言,传播到了边境的各处胡邦,而西域各处胡邦,也尽数学习汉语,使用汉语,学习汉文化。

自从张骞通西域,丝绸之路开通之后,不单单是临近汉朝的胡邦,就算是西藏、新疆之外的胡邦,也都会汉语,汉语在当时的东亚大陆,那可是最流行的人类语言了。

现在是西晋时代,经历了三国时代,汉朝灭亡不到二百年,当时胡邦说汉语可谓是大众百姓基本上都会。

所以,汉语等于是普及化,大多数人说的都是汉语,故而,藏边的胡人说汉语,这就不足为奇了。

陶闲微笑道:“不错,我是汉人,到这边来找朋友的。”

石梨道:“喂,你受伤了啊?”

陶闲受伤一眼看出来并不奇怪,看不出来才是眼睛有毛病,因为他逼出体内的毒,早就将衣服染红了,虽然血已经干了,可是,血渍却还在,后面一大片,当然看得见了。

陶闲并没有衣服换,五旗堂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到那里去找衣服换?

而这附近几十里地外都无有人烟,陶闲这是所见到的第一处有人烟的村落,所以,陶闲来的时候,穿着的衣服上满是血渍,人家一眼就能看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