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逍遥邪少

第三百零六章狂战士

第三百零六章狂战士

w听着那些混混的叫骂,史密斯的脸上露出了怒容,他无法忍受这种屈辱,那是他人生中最憋屈的一次经历,甚至比起在跟教皇较量中落败还要憋屈!至少,教皇是跟他一个级别,甚至比他还要高上半等的人物,而姬云天,什么也不是!

对于那一次,虽然他没有落败,但至少也没能从对方手里讨到好处,还损失一大批手下,外加差点搭上孙子一条命,这在外人看来,就是等于他败了!

更主要的是,自己的老巢还让人抄了家,使自己不得不厚着脸皮去向教皇那个老混蛋求救,真是丢尽了老脸!

如今,听到这些混混提起他的糗事,如何不让他怒火万丈?

不过,他还真不敢杀死这些人,毕竟他怎么说也是王室一派的,如果让人知道他对平民下杀手,不但他自己会受到谴责,就连王室方面也会无法交待。[.点]

所以,尽管他恨不得一掌拍死这些混蛋,但还是不得不忍住心里的冲动,铁青着脸说:“将他们赶出去,不愿意走的就打晕过去,不要妨碍我们的行动。”

十二个圆桌骑士早就想动手了,特别是皮尔斯,他上次被打得重伤,比任何人都更恨,所以,就连这些来玩的人也恨上了。

他毫不犹豫地出手,那些手无寸铁,也没有什么抵抗能力的混混们,顿时让他打得哭爹喊娘,一个个被他扔了出去。

施特恩虽然对那些混混也没有什么好感,但怎么说人家也是自己的顾客,更是支持自己一方的,所以,他看不下去了!

“全部上,不要让这些混蛋打我们的客人!”说完,他亲自出手,朝着圆桌骑士迎上去。

“就凭你们!”皮尔斯根本瞧不起他,正眼也不多看一下,一道强劲有力的旋风斩劈过去。[.点]

施特恩冷哼一声,这种程的招数也敢拿出来?举拳便轰出一记,拳头带起一阵劲风,声势非常之猛,凭力量,他还真不惧对方。

皮尔斯大意之下,没想到施特恩有这种实力,想收手,可惜招式已老,根本就无法变招,无奈之下,只好硬接一拳。

“哼!”皮尔斯只觉得手臂上传来一阵剧痛,他心下骇然,这个大个子的力量竟然大到这种程!

他再也不敢大意,阴着脸,忍着痛,一脚飞了起来,阴险地踢向施特恩的裆部。

施特恩毫不畏惧,以牙还牙,也是抬腿还击,他就是要硬碰硬,想要以力量撼倒对方,但皮尔斯却不想,他知道光凭力量的话,自己是占不到上风的。

所以,他那一脚只是虚招,攻到中途便收了回来,身子急促转了个方向,左手向上一记勾拳,击向施特恩的腹部。

放特恩当然不会让他如愿,特种兵出身的他,近身格斗术练的那是如火纯青,两人你来我往,斗的不亦乐乎。

在他们动手的同时,米拉、汉姆和维特夫也闻声赶来,看到这种情况,顿时又惊又怒,汉姆和维特夫马上便出手,不过稳重的米拉则是组织起人手,将那些客人疏散,免得他们遭受无妄之灾。

直到全部人疏散出去后,米拉才放下心来,现在就算打得再凶,也不会有其它顾虑了。

不过同时,他心里也升起另一股担心,老板不在,凭自己等人是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方的对手,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不是硬拼,而是拖延。

没错,只有拖下去,尽量让战局延长,等到姬云天赶回来,他们才有可能取胜。

而现在的姬云天正在高速上狂飚,他从来没有试过这种放纵自我的机会,心里那股被压抑的血性彻底激发出来,难怪那些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会那么喜欢飚车,原来真的很爽,很刺激!

不知不觉间,他居然来到了曼彻斯特境内,而后面那辆大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影子了,姬云天的心情也慢慢平复下来,降低车速,拐进了匝道。

就在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在闪动,拿起来一看,居然有好十几个未接电话,全部来自一个号码,来自广东城内部的号码!

他脸色顿时变了,如果不是发生了大事,绝对不会打得这么急这么频繁!

他马上回拨过去,对方立刻接通:“老板,你在哪里?出事了,亚瑟家族的人来犯,现在我们快顶不住了!”

“混蛋!该死的亚瑟家族!你让米拉他们尽量拖延,我马上赶回去,大概需要四十分钟左右。”姬云天心里一沉,没想到对方会趁自己不在的时候发起袭击,难道说,刚才那辆车就是他们的?

“你告诉他们,如果实在顶不住,广东城可以没有,但人必须安全,明白吗?”姬云天几乎是用吼的说道。

“明白了,我马上去告诉他们!”那个接电话的手下哽咽着说,他太感动了,老板真好,对自己这些手下的命看得比基业还重,自己就算为他送命也值了!

不管了,他迅速提速,幸好刚才下了高速,不然的话都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头。

“千万别出事,米拉、汉姆、施特恩,你们一个也不许出事!”姬云天心里默念道。

广东城内,战斗在继续,方式在改变。

没有了那些小混混,双方不在有顾虑,那种有点平淡的格斗术实在是不过瘾,也并非他们所长。

皮尔斯首先发动,他取出长剑,大吼一声:“德国佬,授死!”一道无形的剑气朝着施特恩挥去。

施特恩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也不敢藏私,全身的力量提了上来,骨头格格直响,一瞬间,他的身体就膨胀了许多,看上去比一头熊还要威猛。

“狂战士!”在外围观点的史密斯吃了一惊,他见多识广,对这种几乎灭迹的狂战士也有所耳闻。

通常所说的“狂战士”指的是北欧维京人的“狂战士”,维京人生活在寒冷的北欧,那里最强大的陆地动物就是熊,所以维京人对熊有特别的崇拜。

维京人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必须经常参加冷兵器战斗,在这类战斗中,人的体能是胜负的决定因素,维京人崇拜熊的力量,认为穿上熊皮就能拥有熊一般的力量,所以维京人的部队中身体高大强壮的战士就身披熊皮,手持重型武器,比如战斧,是战斗中的主力。

“狂战士”本身身体条件较好,又有厚厚的熊皮保护,再加上强大的武器,比普通战士战斗力强得多。“狂战士”在战斗中往往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敌人和战友都对他们敬畏有加。好战的维京人当然也就传下了许多关于“狂战士”的传说。

好战的北欧战士认为战争时如果能蒙北欧大神奥丁所庇佑,便能够得到一股拥有熊之精神、狼之勇猛的力量,即培尔赛尔,而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成为狂暴战士。

而狂战士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一旦狂化,便彻底成了一个战斗机器,或者说是杀戮机器,他们失去自我意识与思维感情,获得强大的力量与精神,不受痛苦与恐惧影响,是只懂杀戮的好战机器!

“皮尔斯小心,快退下来,你不是他的对手!”史密斯大叫道。

然而他还是叫晚了,也合该皮尔斯倒霉,他以为自己的剑气足够强大了,对付一个打手还不是小菜一碟,那想到对方突然间就成了这么恐怖的存在,随便一掌便化解了自己的剑气,正在惊愣间,施特恩的拳头已经出现在眼前!

史密斯双眼一闭,不忍心再看皮尔斯的下场,试想,以熊的力量全力一击,如果皮尔斯还能流行下来,那只能说他祖上积德了!

“嘭!”没有任何意外,一声巨响之下,皮尔斯连惨叫声都没发出,整个身体就被击得飞出十几米,空中,漫天血雨,一些肉碎也散发开来,有几片甚至溅到了史密斯的脸上。

“扑通!”已经是烂肉一团的皮尔斯落到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整,那死状非常恶心,让观战的人不约而同地泛起一股酸气,差点就吐了出来。

“混蛋!”博甘斯怒吼起来,皮尔斯跟着他很久了,几乎可以说是看着自己长大的,也等于是自己的贴身保镖一般,感情非常的深,没想到,他现活生生地死在了自己的面前!

“你这该死的混蛋!”博甘斯双目通红,取出石中剑冲向正在大发神威的施特恩。

施特恩这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畏惧感,在他的内心里,只剩下杀戮,将对方全部消灭是他的唯一目的,不管来敌是谁,他都要一一消灭!

巨大的剑气以肉眼可见的速挥向施特恩,在米拉等人的惊叫声中,施特恩怒目圆睁,根本就没有闪躲,直接以肉身迎了上去,而他的双拳也是发出全力一击!

“哼!”“哼!”两声闷响几乎同时吃起,却是双方都没有吃亏,施特恩狂化后的身体强悍之极,竟然可以硬扛那道开天劈地的剑气,说出来都让人难以相信。

“好样的,施特恩,加油!”二楼上,乌切夫不知道怎么出现了,正兴奋地为施特恩加油,也只有这时候,他才感到施特恩的“可爱”。m^-^無彈窗閱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