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生活

第12章 西安之旅 (2)

后天回。

有事儿吗?

明天去趟西影厂,没啥大事儿。

谈剧本?

一个小投资,我想自己导个小片子。

自己写的?

是啊。

现在只要跟这行沾点儿边儿的人,都想自己导戏。

你不想吗?

不想。

那你算一个怪人。

为什么想自己导戏?

我实在看不下去他们丫糟蹋我的剧本儿。

有把握吗?

当然没有!试试吧,现在不都是全能型人才吗?

俩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跟他们专业似乎有点儿关系的话题,转眼太阳就冒尖儿了。

睡吧。

好。

你睡小屋。

能跟你一起睡吗?我怕冷。

我们家不冷。我还没完事儿呢,明天吧。

秃子有点儿沮丧,但想到春怀揣大姨妈还陪了自己一夜,也就释然了。明天也不错,着急吃热馍,烫嘴。

秃子是红头火柴,一倒就着。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中午起床后,秃子向春要了电话就出门了。

春说:打家里电话就行,我不出门。

秃子抱了一下她。

秃子出门。

秃子没有去西影厂,投资方约他去了“春发生”酒家,还是吃葫芦头。

让秃子没想到的是,投资方居然是一个80后的美女,这让秃子措手不及。

愣了一下,他想起胡子也曾经有这样的遭遇。

那年胡子为筹备一个音乐节在全国奔波找赞助,由于摇滚乐的边缘性,胡子到处碰壁,碰得头破血流,血流成河。最后一站上海,胡子已经放弃了这轮的冲刺,与周铁海、曲丰国、金厂长等当地的朋友在酒吧滥饮买醉。

一个小美女突然出现在胡子面前,她说:我知道你是谁,我想要你的军挎包。

军挎包是胡子的标志,军挎包里装过上百支摇滚乐队的杵(演出费),圈里人见包如见人。

美女说:你给我军挎包,我赞助你的音乐节。

胡子的眼睛不会动了,目光像一条大铁棒。

美女说:如果你还没找到赞助,不妨相信我一次。

胡子说:你要我的包干什么?

美女:喜欢!

胡子:我可以送给你。

美女:我要交换。

胡子:那喝一杯吧。

美女:我不喝酒。

美女是大学二年级学生,资深摇滚迷,其父是名满中国的老中医。

老中医赞助摇滚乐引起轰动,并迅速被传为佳话。

在音乐节上,美女认识了一个帅哥,从此消失。

美女看着秃子:老师,有问题吗?

没有。秃子回过神儿来。

那干杯吧,为咱们的电影。

好,干!

中午秃子过得很高兴,美女年纪不大,但有文化,有文化的美女凤毛麟角。

美女也很高兴,她喝多了,说回家休息一下,晚上再约秃子去唱歌。秃子当然乐得,痛快地答应了。

秃子去一个搞摄影的朋友家混了几个小时,又替胡子给双喜送了两张CD,然后再次赴约。让秃子再次没想到的是,中午谈事儿时,美女穿得随随便便,而晚上唱歌儿,美女却穿了一件耀眼的西装,荡人魂魄。

干吗穿这么正式啊?

男人不都喜欢制服吗?中午谈事情就严肃点儿,晚上约会还不让你开开眼。

秃子无话可说,心里乐开了花儿。

美女唱歌时,一直和秃子挨得很近,肌肤相亲的快感,一阵阵传递到秃子的大脑。秃子无比愉悦,但令秃子也不解的是,秃子虽然感到了**和快乐,但他却没有更加主动,这不是他的风格啊!

秃子撒尿的时候突然恍悟,原来他心里一直在惦念着春。

人在撒尿时是最出想法的,不信请下回注意。

可春跟我有啥关系啊?!秃子想。

眼前的美女投怀送抱还投资,你想什么呢?!

那一把骨头真的那么吸引你?

难道你爱上白骨精了?

你是不会爱上一个人的,那种无聊的事情你也做?

无论怎么想,想了什么,秃子还是决定回春家,他只能遵循自己的意志。

美女极度失望,但也非常大度:下次再玩儿,来日方长!

一定!

秃子几乎是飞奔着回到春家的。

春开门,秃子就抱住她。

秃子把春抱上床。

关灯!春说。

我想看你。

我不好看,关灯!

你好看。

我知道自己。关灯!

秃子只好把灯关了。春的窗帘非常好,密不透光,黑社会。

秃子觉得自己是在抚摸一块象牙,确切地说是一件牙雕,光滑、平整,有手感却没有肉感。

秃子突然觉得索然无味。

春说:开灯吧。

秃子开了灯,春美得像一条虫子。

你还不能接受我的美,过两年再来吧。

但我能欣赏。

秃子抱着春重又躺倒,亲密地依偎着。

谈得如何?

不错,一个美女。

你没冲锋啊?

我一直想着你,怪了。

再去找她吧。

我不想,我还是喜欢和你这样待着,舒服。

跟我待长了就不想走了。

我相信。我要走,我一定还会来。

你不一定还有机会。

走着瞧。

中午起来,春带秃子去一家很老的泡馍馆。春要了煮馍,春给秃子要了水盆。

春说:多吃羊肉,补。

水盆亮晶晶,羊肉片像潜水的鱼。

太阳那么好,春那么美好,秃子有些不想走了。

秃子就使劲儿地看春,春薄薄的眼皮和嘴唇泛着羞涩的笑意。

别看了,看到眼里拔不出来了。春突然说了一句80年代很流行的话。

你怎么也知道这句话。

我知道的还多呢!

吃完饭,春开车送秃子去机场。

一路上,秃子的眼睛几乎无法从春的脸上移开。

秃子用手轻轻地揉捏春的耳朵,花朵般的耳朵,白皙,玲珑,有一些星座图似的浅棕色斑点。

春摇着脑袋想摆脱,又很享受的样子似乎欲罢不能。

春说:别让我撞车。

秃子说:你好好开你的车,别管我。

秃子得寸进尺,秃子情难自禁。

秃子开始抚摸春的脸,又把手伸向春的脖子,脖子上的暖气让秃子兴奋不已。

春的手脚也慢下来,脸开始发烧,她用舌尖轻轻蹭了一下嘴唇,显出无穷春意。

秃子的手分开皮草,里面是一件纯黑色的棉布衫,血红的胸罩带子宛若晚霞露出透骨鲜艳的一段儿,与洁白的皮肤结合成美丽的图案。

秃子的手指轻触春的锁骨,在锁骨上来回滑动,锁骨像听到了召唤静静地回应着。

秃子的手滑过春的脖颈,伸向远处的肩膀,肩膀的滑腻让秃子满手芬芳。

春在颤抖,她将车开上慢行道,让吉普像一架老牛车嘎呦嘎呦地缓慢前行,迎着铺晒过来的夕阳。

这是他们两个人第一次的和谐,和谐得仿如日月。而车依然向前,向着一条金光大道而去,而前程竟然是要很快地分道扬镳。驶向美的历程,也是驶向崩溃的边缘,一切美的东西,都只有在奔向垂死的道路上才能获得。

这竟然是人类的法则,是自然赋予或者强加给人类的终极法则,没有人可以抗拒,抗拒了你将遍体鳞伤,而且一无所得。

秃子的手终于滑向了春的胸部,但只是谨慎地触摸着春不易察觉的****的上缘。秃子感觉到了春的蓬勃与馨香,秃子的下体振振有辞地波动,**的湿滑让他跃跃欲试想即刻就爬上春的身体,放任放纵地奔跑一回。

车停了,到站,外面满是送行的人。

秃子揽过春的头,嘴唇贴上春的唇,只一下,马上分开。下车,拿行李,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得那么坚决,反映出内心的踌躇与矛盾。此刻,他们只能这样别离,结局早已写好。

至此,秃子到走都没问春那天晚上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