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鬼故事

第一百一十回 于江

乡民于江,父亲露宿田间,为狼所食,尸骨无存,只剩下一双鞋。

于江时年十六,捡起草鞋,悲恨欲死。

夜晚母亲入睡,于江手持铁锤,偷偷来到父亲遇害之地,希望能够报仇。

过一会,来了一头野狼,对着自己逡巡闻嗅,于江躺着一动不动,野狼用尾巴刮他额头,又低头舔舐大腿,于江仍然不动。

野狼欢跃上前,准备咬他脖子,于江一跃而起,铁锤挥舞,击碎狼脑,野狼顿时毙命。

俄顷,又跑来一头野狼,于江如法炮制,再次将它击毙。

在草丛中等至半夜,四周寂静,再无野狼前来。

朦胧入睡,父亲托梦说“杀此二狼,足以泄恨,但它们都不是元凶,害我性命者,是一头白鼻子狼王。”

于江一惊而醒,静静等候狼王,等到天明,不见踪迹,想要带着野狼尸体回家,又担心惊吓母亲,于是找到一口枯井,将两头野狼丢入井中。

这一晚于江又来田间等候,仍然没有收获。

如此接连三四夜,终于有一头野狼现身,一口咬住于江大腿,拖拽而去,行不上数步,路旁荆棘刺入肌肉,划破肌肤,于江苦苦忍耐,不叫不动,闭目如死。

野狼将他抛掷地面,利爪探出,意图撕裂于江肚腹。

于江骤然跃起,铁锤击落,一锤将野狼击倒在地,再一锤,结果性命。

月光下细瞧,竟然就是白鼻狼王。

于江大喜,扛狼而归,将真相告诉母亲,母亲哭着跟他前往枯井,果然发现两头狼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