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鬼故事

第三百三十一章 狂生

济宁某狂生,好饮酒,家中虽然贫寒,但手上一旦有钱,全部用来买酒。县城某刺史,也是酒道中人,酒量甚豪,罕有敌手。听说狂生善饮,于是招他赴宴拼酒,一番比斗,平分秋色。刺史大喜,自此后常与狂生交往,关系融洽。

不想狂生恃宠而骄,每遇诉讼,暗中收取贿赂,替人说情,干扰执法。一开始刺史尚能忍受,时间一长,渐渐反感。

这一日清晨,狂生又来求情,刺史微微一笑,不置可否。狂生厉声道:“大人如果同意在下请求,点一下头便是。不同意,尽管发话。为什么发笑?士可杀不可辱,就你会笑,我不会吗?”语毕,哈哈大笑,声震屋瓦。

刺史怒道:“大胆狂生,竟敢如此无礼!难道你没听说过‘灭门令尹’典故吗?”狂生甩甩衣袖,掉头离去,边走边道:“在下孑然一身,无门可灭。”刺史愈发愤怒,当下将他扣押。派人一查,狂生家中只有一位妻子,两人住在城楼,处境很是凄凉,心有不忍,于是不再计较,将狂生释放,但同时颁下命令:自今以后,不准狂生再在城楼居住。

朋友闻讯,出资买了数尺田地,一间小屋,给狂生落脚。狂生入住后,叹气道:“‘灭门令尹’,果然厉害!以后再也不敢放肆了。”

(“灭门令尹”,与“破家县令”同一个意思,形容当官的权力巨大,可以任意左右百姓生死,让你消失就消失,让你灭门就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