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人生

3.135绝对不是重色轻友

更新,断了两天了,今天有空,争取补齐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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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很想叫来警察,不过我打消了这个主意。怀里这个女人和我没多大交情。董败类说操了女人就要对她好,我没操过她,所以没必要对她好。我今天仅仅是路见不平,当了一把雷锋。这雷锋我一点都不想当。

我现在有些后悔踢了石飞那一脚,这有可能让石飞对我怀恨在心从而结下深仇。当然我不是怕他,我仅仅是觉得我太冲动了。我已经是成年人不再是小孩子,一腔热血想干啥就干啥的年龄应该过去。以后我要当一个商人,这要有城府,要喜怒不形于色,就算对着你讨厌的人,都要笑得阳光灿烂。

这样做人显然太累,我个人的个性喜欢磊落直爽,从文艺的角度来看,这也符合我的审美感,所谓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声骂娘这才象条汉子,很多文学作品中,我们读到这样的人物都会高声赞叹而为之心折。不过这样的汉子在这个社会生存,当流氓或许可以,但要做生意,肯定需要改变个性。

我决定学会狡猾和奸诈,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这有现实的需要,因为现在我抱着阿萍向医院跑,林春红跟在我身边一声不吭,似乎她有点怕我。肯定是我刚刚的暴力吓坏了我的美人,我得打消她这种想法,不能让她留下心理阴影而认为我是一个暴力狂。所以我说:“你是不是认为我太暴力?”

林春红摇头,张开嘴巴刚要说话。可我怀里的阿萍却高声叫起来:“暴力的好,暴力的好啊。打死那个王八蛋。”

她开始歇斯底里地骂人,什么脏话都骂了出来,我发现女人骂人原比男人要歹毒,如果我骂人最多就是***你个王八蛋等等,直截了当简单扼要。但是阿萍骂人却花样繁多,充分体现了我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而且更是由于本身的艺术修养,从而把骂人提高的艺术的范畴。

我送林春红回学校,走的翠湖东面的胡同,这次劫持事件也是发生在这里。从这里向南登上一个高坡就是妇幼保健院,只有短短几百米的路程,阿萍的双手抱着我的脖子不停地大骂,我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拖着她的屁股。阿萍的身体完全靠在我身上,一只腿的裤腿已经被撕去,半个屁股都露出来,如果是平时这定然很**,但是现在却很血腥,那肌肤上现在是斑斑血迹。

阿萍和林春红一样很骨感,学艺术的女孩都骨感,所以我抱着她上坡到也健步如飞,如果她是个胖妞,我一定爬不上这个坡。

但就算我身体还不错,跑到医院也累得够呛,等医生把仍然不停大骂的阿萍弄走,我一屁股坐在医院里的长椅上大口喘气。

等我喘匀,看到林春红坐我旁边正瞪着眼睛看我。那眼神我有些看不懂,不知道是看情郎的眼神还是看陌生人的眼神。估计是后者。看到我看她,她就不再看我,而是盯着她自己的脚尖看。

我不想猜她想什么呢,女孩的心思你别猜你别猜,这我还懂,反正猜也猜不明白。我就想找点话题,就说:“我送你回去吧,天都很晚了。”

林春红说:“那,那叶萍怎么办?”

我说:“叶萍?”

林春红说:“就是阿萍啊!”

我现在才知道阿萍的全名叫叶萍,这名字可够薄命的,叶子会落,身世浮沉雨打萍。总之这名字不好,搞艺术的女孩名字听来都不错,够文艺够优美,不过也都够命薄,可能正是哪句话吧,红颜薄命。

我想想说:“没事,有人照顾。”

林春红问我:“谁照顾?”

我向前指了指,陈沣和色安两个人正从医院大门走进来找我,我说:“就他们照顾了,这么一个照顾美女的机会,我想他们一定愿意接受。”

林春红小声笑了笑,见到她笑了,我心才放下,看来我今天的事情应该没有给她留下什么不好印象,这就好。

色安和陈沣对于这件任务没有异议,相反似乎还很高兴。叶萍怎么说都是一个美女,还是一个女学生,女学生对于流氓和**都有着致命的**,比八字桥大屁股的娘们要强很多。所以色安挺着胸脯向我保证:“放心吧,老大,我保证完成任务。”

我嘿嘿笑:“医药费我已经垫上了,要是不够你们先补上,然后向美女报销。”然后我拉起林春红就向外跑。

陈沣背后骂我:“操,重色轻友。”

我回骂:“别说我不想着你们两个,女人这个时候最是脆弱,最需要男人的安慰哦!”

我对于丢下叶萍而和林春红去卿卿我我,这似乎真有点重色轻友,不过我没什么道德上的障碍。上次观看了叶萍和石飞那一场野合听到了很多内幕,我对这个女人没啥好感,这次救他仅仅也是出于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让我为一个我讨厌的女人而守着病床我没那么高尚。

林春红估计也是,这之前她和叶萍是情敌也是对手,见面估计都会眼红,如今对手倒霉,不幸灾乐祸也不错了,让她在医院守着心里也会有障碍。

所以我把照顾一个美女这样伟大的事交给了两个流氓,让他们做做好事积德,以后再做坏事的时候也会理直气壮。

我拉着林春红的手走出医院,出门以后林春红挣了两下,不过我握紧她的手没松开,林春红没在挣,就那么让我握着。我和她顺着僻静的巷子向翠湖走,湖水在夜里更加安静,湖边有很多夜生活正打算散去的人,有的清醒有的沉醉,有的搂搂抱抱,有的正哀求对方跟他走。每一个夜晚都有男人为了**权而努力,我如今也这样,就是还没有成功。我的手慢慢地握得不那么紧,如今林春红只需要轻轻一抽就可以把手抽走,但她没有,还是被我握着,我能感觉她手心里有些细密的汗珠。

夜里静谧的湖泊,两个路灯下慢走的男女,气氛暧昧又有一丝尴尬,我们什么都没有说,不聊任何话题,就这么牵着手沉默地向前走,相比于环境的静谧,心却跳的欢,连脚步都轻盈起来。

路很远又很近,从出了医院们到林春红学校的大门口,我感觉心只跳了几下。我其实已经是按最远的路走的,可没想到还是这么快,我说:“到了。”

林春红说:“啊?到了?”抬头四下看,一副恍然的样子。

见她的样子,我心里乐,说:“那我送你到宿舍楼下。”

林春红想想答应,显然刚刚的劫案让她心有余悸,所以才肯答应我在她的学校张扬地送他,否则以她这种校花级别的人物一定不肯多生绯闻。不过她却没有让我再拉手,我们并肩走在校园里,但却一个学生的人影都没见到,等到了她寝室楼的楼下,她才清醒过来,说:“啊,宿舍早关门了。”

我骂:“今天不是元旦咩?怎么还关这么早的门?”

林春红说:“这,不早了,都2点了。”

我掏出CALL机看看时间,可不是,都两点了。

我们在酒楼唱歌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半夜,后来又是劫案又是去医院,折腾到现在已经到了两点。我试着问:“那,怎么办?”

我心里很希望她进不去门,这样就可以在外面和我呆一个晚上,或许和我去开个房间。对于这点我有些期待,但又有些担忧,心里还有点害怕,我一般都色胆包天,可这个时候,我却有很多的顾虑,好像是一个初次恋爱的嫩雏,患得患失,而不是已经有过一次恋爱好多个情人的大**。

林春红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

我说:“你想想办法进去哦。”我当然不肯直接说去带她去开房,那样我会太象一个**,现在就算我装,也得装的象个无害傻瓜。这可跟当初遇到劫匪时候我亲林春红的脸蛋不一样,那个时候我可以霸道,可以表演一种豪迈,而不会被当时的林春红反感。如今我如果还玩豪迈,林春红一定会被我吓跑。

林春红说:“我想不出来,晚上我们这栋楼是怎么叫都不开的。”

我点头,美女楼嘛,要安全第一。

我说:“能顺二楼爬上去不?”

董半仙在茶楼工作晚了,回到宿舍都是从二楼爬上去,那林春红也应该能爬上去,如果可以有这个选择,她踩着我肩膀,我顶着她的屁股爬楼,也会是一种亲密的经历。

林春红大大摇头:“不干,我没力气。”

我又出了很多不可能成功的馊主意,以示我对这事非常关心,等一一被林春红否决以后,我才弱弱地小声说出了我最终的目的:“那,我去找个酒店给你开个房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