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世情劫之浮生尽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登徒子?

江宇航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应该算是很有办法的一个人。

除了性格逗逼,他也并非如我前面所交代的那样一无是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跟他正面交锋多次,我好像,次次都不是他的对手。

刚开始认识这个人的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他。

只是,每次我都搞不懂自己,他怎么每次都能在我身上达到他的目的。

比如一起吃饭,比如一起打球,再比如一起上自习,甚至一起打游戏。

可能,他的身上,有太多老杨所具有的特质,又或许,我根本从来就没有讨厌过他。

军训结束以后,江宇航不再那么痴缠我了,但是,他总会通过各种渠道约我一起打篮球。

第一次,他约的非常正式,我没去。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我仍旧没去。

只是,他经常打球的地方就在我们K3女生宿舍前面的篮球场,就算我从来都不会刻意去看他打球,但是对于一个视篮球如生命的人,我不可能自己永远也不去打球。

网店的生意慢慢好起来,我每天忙得团团转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玩篮球,小身板长期不运动,灵活性已经慢慢降了不少。

那是开学以后的第六个星期。

一个绝美的黄昏,天气非常好,晚霞满天,我怀里抱着篮球,慢悠悠晃到超市买了两瓶水,

篮球对于我来讲,除了是一项爱好,它更像是我的挚友。

开学这么久都没有做过热身运动的我,决定要好好打一场球,打到傍晚,打到不醉不归。

我先在篮球场边调整了一下呼吸和状态,热身的同时运了运球,慢慢进入状态寻找摸球的手感。

在正式开打之前,我只是习惯性地先练了练投篮,篮球场上,主力军还是男孩子,似乎并不能看见多少女生。我一个远投,球飞的有点高,一个人似乎很好心地捡走了我的球,待我来不及要回来,球已经又被人抢走,紧握在了手中,我等待片刻,那个拿球的人似乎并没有要还我球的意思,我循着视线望去,视线的尽头居然是他——江宇航。

那个登徒子。

他怎么会在出现在这球场上?这未免也太巧了吧。

我看他的同时,他也朝我看过来。

球在他手中,而他,并没有立即就将球还给我。我愣在原地,沉默的气氛伴着我一丝不耐烦,场上的空气瞬间定住,我站在原地与他形成一种对垒。

他挑了挑眉,朝我挑衅地一笑,做了一

个传球给我的假动作,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前跑了三步,如果他直接上篮,不出意外的话,那将是一个很漂亮的三步上篮。可是,出乎意料的,他似乎只是想要吊吊我的胃口,他并没有选择直接上篮,而是,动作极其迅猛地做了一个180度的旋转转身,正面朝向我,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做了一个漂亮的拉杆上篮,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呵呵。

我瞬间笑了。

这是有人来砸场子的前奏不是?

我知道这小子的意思,这是要来挑战我来了。

我迅速跑到他的前面,准备抢回我的球,再给他示范示范什么叫做真正的打球。省的这小屁孩在我面前,鲁班门前玩弄斧,关公门前耍大刀,丢人现眼。

谁知,他似乎看穿了我的意图,仍旧没有还我球的打算。

他单手持球,做了一个张开双手的动作,球从他的后背滑到了另外一只手上,他只轻轻一用力,球就在他的指尖飞转起来「想要球啊?自己过来抢!」

「单挑?」我皱了皱眉头。

「没错。」他轻声笑道。

我轻轻一笑「我先让你三招,省的待会你哭的时候说我欺负你。」

他错愕了几乎一秒,待他完全听懂并回味过来我刚刚说了什么时,开心地笑了。

「这么嚣张?」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我翘起下巴,很是有点骄傲。

「好,姑且相信你有这实力。不过,要想让人信服,你先抢到球再说。」

运球一个来回,我跟他已经形成斗牛的局势。

这人的动作这么花架子,估计也就只是个绣花枕头而已,我姑且就用平时练球时的三分认真,来玩玩我面前的这个让人讨厌的家伙。因为我觉得,他也就值我这三分认真。

不过,他的运球却相当稳重,根本就丝毫没有“你是女生,我就让让你。”的意思。

这,对于我,其实是一种尊重。

为了快速抢到球,我俩迅速缠斗在一起,很快形成一种焦灼的态势。

出乎意料的是,接近十分钟过去了,我竟然连球皮都没摸到!

靠,这小子,有两下子啊!

我回想起自己刚刚那很是不屑的三分认真,现在当真是啪啪打脸。

这小子的人,或许真的只值我那三分认真,可是他的球技,的确值得我十分的认真。

我迅速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严肃对待起这次对垒。

夕阳的余晖,渐渐隐在了云层里消失不见。在他晃神的一个瞬间,球已经被我劫走,

我高兴地以用样的速度冲到篮框下,做了180度的旋转转身,面向他做了一个拉杆上篮,与他当时在我面前的表演,一模一样。

他定在离篮筐不太远的地方,了悟地笑了,笑得十分开心。

发自内心的,我也笑了,在我们势同水火的紧张关系还没有消除的情况下,仅仅只凭一个一模一样的进球,我们就这样冰释了前嫌。

这就是篮球的魅力所在。

如果说,当你看到一部好的文学作品,你会感动到落泪,这是你对文学产生的共鸣。

听到一部好的音乐作品你会说那是来自你心灵深处的声音,那么,我与江宇航的‘不打不相识’,就是我们在篮球上产生的共鸣。

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惺惺相惜,说的就是我们。

接触越深,我对他的厌恶感,居然渐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甚至,越来越多的钦佩。

江宇航的学习成绩其实十分优秀,他进来我们专业的分数居然并不在我之下,虽说他这人说起话来的时候有那么一点贱兮兮的,但是对我,他从没有造成过实质性的伤害。

最重要的一点,我发现我跟他在篮球上,居然志趣相投,志同道合,可以说是英雄惜英雄,互相钦佩。

这让我对他的感觉,立刻好了十分,我很喜欢也很欣赏这个球友,在友谊的范围内。之前,我一直认为江宇航是个喜欢到处撩妹的花心大萝卜,是个见色起意的登徒子。事实上,我发现自己好像错了。从讨厌他到喜欢他的过程,非常的简单粗暴,他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花痴。他追求我,可能并不是他真的爱上或者痴迷上了我的人。因为我发现,他之所以在听见那个师兄在全院面前介绍我篮球力挽狂澜之后就狂追不舍的真正原因,极有可能仅仅只是因为篮球。

江宇航——这个脸皮比城墙还要厚,嘴比郭德纲还要贱,自恋无比**无比的黑皮,他,居然还是一个隐藏着的篮球高手。

第一次看见他在球场杀敌,是很偶然的一个黄昏,那天,他在篮球场上的身影,惊艳了我对他的所有认知。

说句不夸张的话,光论弹跳能力这一项,整个武大,放眼望去,无人能出其右!除此之外,他的球技也非常高超,甚至可以说成是出神入化。

我从没仔细想过,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球技,甚至不在我之下。他在篮球场上运动时,篮球就仿佛是长在他身上的,是他身上完整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