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求轻宠:爱妃请上榻

第二卷 都是给我挖坑哒_第212章 付恒之年少时爱过的人

天很蓝,云很淡,风很轻,花很香。

我很烦。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心肝,在此之前,我对她一直没有好印象。

作为太子伴读,我的任务是陪伴太子读书上进,可是太子却不思进取,成天就会跟辛家那个调皮捣蛋的丫头厮混。

初见并不如何愉快,不过万幸,并没有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那时,我对心肝的印象很简单,长得漂亮,人很随和,没什么架子,不过太子特别听她的,样样顺着她。

从那以后,心肝三天两头往我家跑,找蓉儿玩,原本这也没什么,可是有一天,蓉儿突然对我说,心肝之所以老是来我家,是因为她中意我,却又不好意思直说,借着跟蓉儿交朋友的名义,行接近我之实。

当时我挺震撼的,没想到一个姑娘家居然会这么大胆,敢将这么隐秘的心事说出来。

老实说,我是个很内向的人,甚至有点木讷,活到二十岁,我从来没有主动接近过任何女孩子。我爹好几次说要给我讲一门亲事,我都没答应,因为我不想随随便便娶一个不认得的女人。

可是认得的女人,算来算去,居然只有那么一个心肝。

第一次听到有人爱慕我,不可否认,我的心情十分雀跃,自然而然的,对于心肝,我开始默默留意,渐渐的,我发现这丫头虽然调皮捣蛋,不干好事,可也从来没做过什么坏事。

不过是个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小丫头罢了!

人真的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有的时候,一个人天天在你面前晃荡,你未必会多看一眼,可有时候,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整颗心就沸腾了。

蓉儿那句话,点燃了我一片死寂的心。

我越来越关注心肝,越来越觉得这丫头真的可爱到了极点,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送了她一份礼物,那是一块玉坠,美玉传情,古来有之,我想,她会明白我的心意的。

然而,事实证明,我想多了,那块玉坠,我从来没见她戴过,我估摸着,她那样见惯了大富大贵的千金小姐,怕是连看都懒得

多看一眼寻常玩物吧!

那天傍晚,我看书的时候,念到一句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求之不得,辗转反侧,于是,我大半夜跑到后院练剑,就在那时,心肝钻狗洞进了我家。

那大约是她十五年不到的生命中所遭受过最重大的挫折,她在我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安慰她,劝她,哄她,相信她。

自那之后,她不再唤我“付少爷”,而是亲亲热热地称我为“恒哥哥”。

缘分就是这么开始的。

可是没等我高兴几天,缘分就这么结束了。

她对我,真的只是像哥哥一般的喜爱与依赖,她说,在她心里,我与六十六郎是一样的。

我整颗心都空了,可我放不下。

后来,我爹犯了事,被斩首示众,我和我娘被流放,那时候,我和她的缘分就彻底结束了。

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

见不到也好,至少我知道,她心里永远会有“恒哥哥”的一席之地,而我,也会将那个甜甜地笑着唤我“恒哥哥”的少女一辈子装在心里。

再次回京,我成了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护国公,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辛府找她,可是那座绣楼,早已人去楼空。

再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嫁为人妇,可是皇上不肯死心,她处在夹缝中,无比艰难。

我心痛到无以复加。

曾经那么爱的人,我怎么舍得看她痛?

对于她,我始终是有求必应的,可我不想让她觉得愧对我,我对她说,我累了,该歇歇了。

可是爱一个人的心,如何能歇得下呢?

我想,这辈子我都会死守着一颗爱她的心,孤独终老。

我去求皇上,我要成亲,我要娶金麟城中最美丽、最温柔、最知书达理、最富有才情的少女……礼部侍郎家的二小姐,孟青青。

同为男人,皇上对于我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我肯主动求娶别的女人,他求之不得,当即下了圣旨,为

我与孟家姑娘赐婚。

那日晚宴,我再一次见到了心肝,也就是那一次,我认识了黎冰凰。

老实说,与黎冰凰的初见,还不如第一次见到心肝的心情。

黎冰凰很美,是那种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白天看一眼,晚上就会情不自禁梦到的那种。

可我不喜欢她,直觉的。

黎冰凰始终与心肝争锋相对,并且,她是皇上的堂妹,有皇上撑腰,一直缠着阮郎归,给心肝添堵。

对于惹心肝不痛快的人,我怎么可能有好脸色?

我愤然离席,连皇上的面子都顾不得了。

回府的路上,我突然觉得心里特别累,特别想找个地方平静一下,于是就去了辛府,在心肝的小院外站了很久。

春夜寒风料峭,吹得人心里都冷了。我站了很久,想了很久,念了很久。

年少时爱过的人,不论是好是坏,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还是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都是最为动人的。

心肝于我,就是承载了年少时光的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出辛府的时候,居然再次遇见了心肝。

阮郎归背着她,她见到我也没下来,委委屈屈地跟我诉苦,把一张烂糟糟满是血痕的脸抬给我看。

其实在我不经意间看到黎冰凰那张同样烂糟糟满是血痕的脸时,我就已经想到了,那两个火爆脾气的丫头一言不合打架了。

心肝求我帮她看牢黎冰凰,怕一个不当心,黎冰凰就把阮郎归勾走了,可我要怎么看?人家是皇帝的妹子啊!我还能把人绑了不成?

可我万万没想到,阮郎归蓦地发了火,撇下狗蛋就把心肝带走了,扬言“摇头两颗,要命两条。”

我既欣慰,又遗憾。

我也可以的,但凡阮郎归能为心肝做的,我都能做到。

只可惜,她不需要。

阮郎归和心肝一走,只剩下我和黎冰凰大眼瞪小眼。她说她没有地方去,那不胜委屈的模样,恍然跟心肝撇着嘴向我诉苦时有三分相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