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长歌传

正文_第二百八十二章 昏迷的乐正候

时间飞逝,日月如梭,转眼就是半个月过去了...

乐正候尉迟子煜依然昏迷不醒,看着躺在**的尉迟子煜,尉迟夫人恨不得把病毒都转到自己的身上,来让尉迟子煜好起来,看着一动不动得尉迟子煜,手拿兰花手绢,一瞬间眼眶通红,眼泪如水滴般缓缓落下。

他缓缓移动足尖,做到床沿,抚摸着尉迟子煜的脸,看着尉迟子煜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消瘦的英伦脸庞,尉迟夫人心如刀割,他嘴里碎碎念叨:“是哪个杀千刀的歹人把你害成这个样子,你是奉旨去赈灾,做的是为国为民的大好事,谁这般歹毒,不仅害你,还害国,这是向我们灾起民乱,这是国家的害虫啊!”

尉迟夫人情绪太过于激动,以至于说不出来话,喉头只剩下梗咽,这并不是尉迟夫人惺惺作态,尉迟夫人跟尉迟子煜本就是模范夫妻,这下尉迟子煜躺在**生死不知,尉迟夫人难免伤心。

那时尉迟夫人还是闺中少女的时候,尉迟夫人就已经听说过尉迟子煜的大名,尉迟子煜从小就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很独立。为了锻炼尉迟子煜,从小尉迟家就把他送到苍山老人那里去学习武艺。

那时的尉迟子煜还是那么的小,就被送到苍山老人那里学习,小孩子哪有不想家的,大人都会想家,况且尉迟子煜才只有6岁。可是懂事的尉迟子煜从不说想家,每次苍山老人询问他时,他都说学成归家,可是武艺哪里有这么好学的,三年五载,只是打下一个扎实的基本功,十年八年,只是空有个架子而没有神韵,待到二十年说不定才会学有所成。

这说的是有天赋的人,一般没有练武天赋的人,学了一辈子说不定也就只是个花架子,没什么用,可是尉迟子煜不同。他只是用了十年,人常说十年磨一剑,尉迟子煜用了十年就学成归来,不知道他是天赋了得,还是思家心切,十年就学会了苍山老人一辈子的感悟,连苍山老人都感叹他的聪慧!

在苍山老人那学武的时候,尉迟子煜文学工笔也没有落下,虽说请了一般的师傅去教习,但是尉迟子煜在文学上面也展现了非同的天赋,十六岁的他就赋诗一首“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就是此诗让十六岁的他一夜成名,一夜造成了长安城纸贵的奇闻,就是尉迟子煜当时的表现引起了皇帝的注意(当时还是太子),特地乔装打扮跟他偶遇,当时的自己也是那时碰到的他们......

那时的自己只是皇宫一个比较普通的待嫁的闺阁公主,并无特别之处,那日自己也是被尉迟子煜的大名所吸引,特别是他的诗,听着这么一首闻名的诗句那个不想誊写,自己最佩服的就是那些文人雅士做的诗,每每读到那些好词好句,自己都要誊写下来。

那天,很不巧,自己喜欢的纸张刚好用完了,可是自己听到尉迟子煜这么一首气势磅礴的诗句,心中激荡,真是不誊写不行,所以那天自己带着丫鬟上街去买子墨笔研......

那天既是自己倒霉的一天,也幸运的一天,古人说福兮祸所依,祸兮服之伏,古人诚不欺我,那天自己去自己常去的百宝斎买自己喜爱的纸张笔宴,没想到竟然碰到了王

员外家的草包公子。

这草包公子不学无术,专门喜欢做些调戏良家妇女的混账事,以前自己总是远远的避开,可是今天自己是随意出门,身边并没有带任何侍卫,虽然有一个丫鬟,但是丫鬟也是人,也有尊严,也是清白之躯,自己怎么可以违背自己的良知拿丫鬟去火坑。

这草包公子果然是草包,不仅草包而且还好色,上来就是拿扇子挑起自己的下巴,喊道好美的美人!

当时自己心里有点害怕,但是心里想的却是果然是杂记里说的经典调戏方法,不知道是这草包本身就是这样,还是特意按照杂记里学的,可能是自己没有哭泣没有上前喊饶或者是没有回避的胆量引起了草包的关注(天知道自己只是想起了杂记里的桥段走神了而已)。

草包以为自己同意他的举动,更加放肆起来,这时我才知道害怕,毕竟闺阁女子最重要的就是名声和清白,自己连忙搬出爹爹的身份,可是这时的草包色心已起,说谁也没有办法,正在这焦急万分的时刻,尉迟子煜出手相助,三拳两脚就把草包公子打跑了,自己和尉迟子煜就是这么相遇的!

那时的自己心里在想他就是自己的盖世英雄,自己心慕之...

自那以后自己就跟尉迟子煜慢慢熟悉起来,相约一起去买笔墨,一起去看表演,一起去参加诗会,一点一点的走进,一起走进了对方的心里!

还记得尉迟子煜开玩笑说不想跟自己当朋友时伤心欲绝,可是转个头尉迟子煜却笑嘻嘻的对自己说相当自己的丈夫时,自己喜悦的想从城里跑到城外,再从城外跑到城里,激动的不能自已,那一刻自己是那么的幸福!

当时因为自己的身份高贵,本来尉迟子煜是不能娶自己的,也是尉迟子煜在表现自己,为皇上建功立业,才请求动皇上下旨赐婚,当时的婚礼是格外的繁华和壮大,三千红霞披被,红妆十里,场面十分的的夸张,堪比皇后大典。那时自己是最幸福最开心的人!

婚后的尉迟子煜对自己更加的贴心,什么事情他都办的妥妥帖帖,不用自己操心,自己每天在府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可以了,看看杂记,誊写自己喜爱的诗句,不仅如此,他怕自己无聊,每次一当完差就回来陪自己吃饭逛街,对自己是尽心尽力...

真是难得有情人终成眷属,只羡鸳鸯不羡仙...

那时的日子过得真是快啊!现在一转眼商儿都已经这么大了,尉迟子煜从自己嫁过来对自己一直都那么好,从未变过!

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都一起走过了,自己真的是没有想到尉迟子煜会遭受下毒这样的黑手,尉迟子煜面前成名,对父母孝顺,对自己敬爱,对儿子疼爱,对下属仗义,对皇上忠诚,这样完美的人还要去害他,简直是令人发指...

尉迟子煜是在赈灾的路上被人暗害的,害子煜的人只可能是三种:一、普通的盗匪,刚好碰到子煜,想抢走万两白银;二、尉迟府的敌人,知道尉迟子煜的行踪,暗中谋害尉迟子煜;三、想趁着国家灾难之时,趁火打劫的邻国。

尉迟夫人也不是简单人物,就这么分析出三种情况,他心里想着第三种不太可能,第一种有太过于巧合,但是也不可能不存在,第二种情况的几率最大,如果是针对尉迟府,而且敌在暗,我在

明,明显是尉迟府吃亏啊,现在也没有办法,现在尉迟子煜这样的情况,尉迟家如果遇到歹人,真的是危矣!

如今尉迟子煜重病在床,商儿又不够独当一面,唯有求得黄上的庇护才是!尉迟夫人这样想着,又望着**的尉迟子煜,心里暗暗的期望他快快好起来,正在此时,有下人来报,圣旨来了,让尉迟夫人快去接圣旨。

尉迟夫人心里想着怎么这时候来圣旨,不会是皇上怪罪尉迟家办事不力,来怪罪尉迟家的吧!尉迟夫人边想着边快速的整理完仪容就去前厅接旨,全府低头跪下,只见来传圣旨公公大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上念及乐正候以往的功劳,虽这次办差不利,但也命在旦夕,特派太医院来此,全力救治乐正候,以宽乐正候全府之心。钦此!”

尉迟夫人听到皇上的旨意,心里很是欣慰,心里的大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一半了,尉迟家有皇上庇佑,加上商儿应该可以度过这一段的时间,就是希望尉迟子煜快点醒来...

尉迟夫人听完圣旨,谢主隆恩之后,留公公在尉迟家吃完饭再走,公公连忙摆摆手说:“不用啦,咋家还要去张贴皇榜呢,皇上啊,不仅下旨要整个太医院全力救治尉迟大人,还要奴才张贴皇榜,招揽那些奇人异士来帮尉迟大人解毒呢,皇上对尉迟大人可是爱护有加呢!尉迟夫人就不用再留咋家啦”

尽管这么说,尉迟夫人还是塞了些银两公公了之后再让公公离开尉迟府,毕竟这位公公也是皇上身边的红人,他透露一分两分皇上的心思,就够我们这些臣子用啦,人情往来必不可少啊!

公公带着一应小太监浩浩荡荡的张贴皇榜,昭告天下寻找奇人异士为尉迟子煜解毒,能解毒者必有万两黄金!

虽然张贴了皇榜,能寻找到很多的能人异士来帮助尉迟子煜,可是这一张皇榜也把尉迟子煜病重的消息传了个满天下,这皇榜说好,也又不好,可是皇上都下皇榜了,大家只有静观其变了...

一时之间,乐正候处于风口浪尖上,有嫉妒尉迟家办差不力还受到皇恩的;有尉迟家朝堂上的敌对猫哭耗子假慈悲关心的,也有乐正候尉迟子煜真正的知心好友上门探望,尉迟家一下子热闹非凡...

成败就此一举,尉迟家也是咬着牙再坚持,大家只是知道尉迟子煜中毒颇深,但是对于其他的任何消息,尉迟府也是团结一致,半点不透露半分的...

远在深宫的甘泉公主不知怎的听闻尉迟子煜病重的消息,心急如焚,想去探望乐正候,乐正候正是病重的时候,商哥哥一定需要自己陪在身边,自己一定要出去陪她,而且,这个时候侯府这种情况,本宫去侯府探望,他们一定会对本宫有一个好印象,说不定商哥哥还会对自己另眼相待呢!

可是一个公主金枝玉叶怎么能去探望一个侯爷,再说了,除了身份。还有男女有别,要真让他去探望乐正候,成何体统,岂不是影响了皇室女子的名声...

甘泉公主去求皇上,太后,皇太后,没有一个答应她的,没有办法,他只好女扮男装,办成侍卫,结果失败;扮丑,装成宫女,失败;任凭甘泉公主千方百计也没有成功!

在看未央公主,特别沉得住气,一直呆在自己的明月宫,不管外界的任何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