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兵王在都市

156.阴谋诡计

156.阴谋诡计

叶飞并不喜欢女人当面对自己说谢谢,因为一旦说了,那就说明你和她之间还存在距离。

“你确定自己真的走出阴霾了么?”叶飞问。

林思雨沉吟了一会,才说道:“事实上,直到现在我才弄明白,我一直想要主宰自己的想法其实是错的,人总会被一些力量牵引着,走上你并没想过要走的路。我小时候总是认为,母亲必须像宋贞婉那样,父亲才是慈爱的,可长大后我发现,我的想法不但错了,而且和事实正好相反。

说白了,女儿是母亲身上的一块肉,她的身份、地位、样貌等等,一切的一切都不重要,但必须要清楚一点,倘若没有她,我是不可能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更不要说她是那么用心良苦的对我。这二十多年以来,她一直隐忍着,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她内心的苦楚太多太多,远远比我这个总裁要多的多。即便如此,她都勇敢的站出来认我,那么我有什么理由不认她呢。”

说着,林思雨的眼睛红了起来,望着地上被风吹动的枯叶,有些不能自已了。

听她说完之后,叶飞一度恍惚了起来,好像自己回到了已经过去的某事某刻,不过他曲折离奇的经历太多太多,把单一的某个经历拿出来,实在算不上什么。

二人走了一阵,不知不觉中来到秦海市第一中学门口,林思雨温婉地笑了笑说道:“我父亲和我都在这秦海一中上过学。”

“呵呵,那我可得好好瞧瞧,我老婆曾经战斗过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叶飞拉着林思雨的手往里走去。

“你们是什么人啊?怎么随便乱进学校?”一名五十几岁的老头从传达室当中走出,问道。

“这是我们的母校,回来看看总……”

叶飞的话还没说完,老头就一伸手,一副很不通情理的模样说道:“那也不行,学生正在上课,校外人员谁都不能进去。”

“老同志,就不能通融通融么?我们两个来一次不容易,你好歹给行个方便,我们保证看一会就走。”

“说了不行就不行,像你们两个这样的年轻人,我见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每天也没个正经事,就知道到处搞对象,竟然都搞到我们学校来了,真是岂有此理。”

林思雨皱了皱柳眉,拉了拉叶飞的胳膊:“算了,还是走吧。”

“来都来了,要是直接被轰走,那我的脸往哪里放?”叶飞往过凑了凑,贴着老头的耳朵小声说了点什么,只看到老头的眉头逐渐延展开来,点头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不拦着了,你们进去吧,记得不要耽搁太长时间。”

“多谢啦。”叶飞拉着女人走进校门后,还转过头来冲看大门的老头玩味的挤了挤眼,老头则是一脸笑容的对他比了个ok的手势。

林思雨看的一头雾水,问道:“你究竟跟他说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痛快就放行了?”

“哎呀不要问了,总之能进来就是好的。”

林思雨仍旧觉得怪怪的,不过不管怎么说是进来了,也辜负了叶飞的心意。

此时,学生们还在课堂里上课,宏亮的读书声此起彼伏。

林思雨抬起头来,看着干净透明的玻璃窗,淡淡地说:“有的时候,我在梦中就会听到这种念课文的声音,虽然时过境迁,我早已从这里毕业多年,但一听到这种声音,我心里就会有一种这里从没有变过的感觉,你呢?”

叶飞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很少做梦,如果做了,也是那种非常恐怖的梦,一旦说出来就能把人吓得肝颤的那种,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

就在这时,一朵雪白的蒲公英刚好飞过,叶飞伸出右手,将它拦在手心。

他抬起头来,忽然看到漫天的蒲公英,好像雪花一样飘落而下,林思雨满脸欣喜模样,将双眼闭起,忘情的置身其中,任由蒲公英吹打在自己的身上、脸上。

林思雨在蒲公英海中行走,一直来到了宽阔的塑胶跑道位置,在跑道的一侧,种的全是蒲公英,哪怕一阵微弱的清风吹过,都能带来一片绚丽多姿的白色海洋。

“和我小的时候一样,这里的蒲公英还是如此的美不胜收。”林思雨将面前的几朵蒲公英吹走,感慨道。

“好奇怪啊,按理来说这个季节是不该有蒲公英的。”叶飞一脸茫然地说。

林思雨灿然一笑道:“我也不清楚是为什么,我上学的时候就是这样,我们学校的蒲公英非常特别,春夏秋三个季节都会开放,当年我记得还有一些植物学家过来研究,最终也没有一个公认的定论。”

叶飞还想再问点什么,就看到不远处的水泥看台上,一个一头银丝的男子正坐在那里,他一动不动,不错眼珠地看着天上的蒲公英出神,表情别提多享受了。

叶飞看那人有些面熟,走近一瞧,不禁失声道:“竟然是你!”

那人的表情却是风轻云淡,嘴角扬起一个玩味的弧度说道:“朋友,别来无恙啊。”

此时,林思雨也凑了过来道:“潘叔叔,咱们终于见面了。”

叶飞实在不曾想到,台湾科技产业的领头者,明升科技的潘明升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潘明升审视了一会面前这个美得不像话的女人,一脸和煦的笑着说:“嗯,真是像啊。”

“像什么?”林思雨歪着头问道。

“我是说你这个小女娃娃,长得像林天祥,尤其是神韵上太像了。”

“听闻您老来到秦海,没有提前通知就来拜访,冒昧之处还请海涵。”林思雨几分歉然地说。

叶飞这才知道,原来林思雨根本不是出来随便溜达的,也不是想寻找学生时代的记忆,而是得到潘明升在秦海一中的消息,所以特地前来拜访。

只不过潘明升为什么会忽然跑到这里来,就不得而知了。

这小妮子一向能掐会算,所有事都在她的意料之中,包括叶飞。

想着想着,叶飞不禁一脑门子官司,他很讨厌被欺骗、被利用,倘若林思雨要见的是其他人还好,可她竟然毕恭毕敬地走过来拜会一个毫无感情可言的冷血商人,这就太岂有此理了!

“你们聊你们的吧,跟我没关系,我先走了。”叶飞不想在这里多呆哪怕一秒。

他刚走了两步,就被林思雨从身后拉住了胳膊:“你在生我的气,是么?”

“你觉得你配么?”叶飞沉声道。

“叶飞,你这个大骗子!”林思雨狠声道,呼吸甚至还粗重了起来。

叶飞被说的莫名其妙,明明是她把自己骗了过来,现在却反咬一口:“你什么意思?”

“之前跟我说过的话你还记得么?你说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保证一转身就能找到你。”说着,林思雨大大的眼睛竟然莹润了起来。

听了她的话,叶飞的脚上就仿佛长了钉子,再也无法移动分毫。他确实有过这样的承诺,而且当时女人非常的无助且痛苦,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正人君子,这辈子究竟撒过多少谎恐怕数都数不过来了,可这一句却是发自肺腑的真心话,不掺杂任何欺骗在里头。

此时,他看出了林思雨的苦心,知道她为什么想方设法的来拜会潘明升,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骨子里的性格决定了,她是一个绝对不会被任何人踩在脚下的女人,她必须重整旗鼓东山再起,而潘明升则是她的希望。

“叶先生,看来你对我潘某人的成见依旧很深,不过既然你我难得见了一面,倒不如随便聊几句,反正你也不会损失什么,你觉得呢?”潘明升说道。

叶飞的眉头皱了皱道:“我确实很讨厌你这种人,可既然我妻子不走,我也会陪着她。”说着他按了下林思雨的肩膀,让她不要担心。

林思雨的小脸微微一红,毕竟有人看着,这样秀温馨有点不成体统。

二人走到台上,叶飞习惯性的将手伸进裤兜,想要去摸烟盒和打火机,可当瞧见林思雨那充满寒意的眼神之后,他又立刻把手缩回,挠了挠脸。

“几十年过去了,不想此地的蒲公英还是一如既往的美。”潘明升看着天上蒲公英的海洋,眼眸中满是明澈。

叶飞冷哼了一声,心中暗道:林思雨不了解你,可老子了解的很,你这王八蛋分明就是个没有人性的老狐狸,竟然还敢厚着脸皮在我面前演戏!

“潘叔叔,您过来之前也不提前知会我一声,也好让我设宴迎接,以尽地主之谊。”林思雨道。

潘明升笑着摇了摇头:“思雨啊,你我都是商人,我非常清楚你想要的是什么,我要明确的告诉你,我这次特地跑到秦海来,并非要跟你谈生意,完全是因为有私事要处理。”

“什么私事?”林思雨的表情玩味了起来。

潘明升爽朗一笑,转头看向叶飞道:“上回我在台湾和叶先生有过接触,不过当时他和邢娜娜小姐在一起,我还以为他们两个是一对,现在才知道,原来你们才是。”

林思雨的脸又红了红,张嘴刚要说什么,叶飞却先她一步说道:“我是她明媒正娶的黄花闺女 ,你是不是挺羡慕的?”

林思雨凶巴巴地白了他一眼,心说这才说了几句,又没正经的了。

潘明升不是傻子,自然听出他话中的讽刺意味,毕竟自己已经一大把年纪了,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不过却并没有表现的有多在意道:“我清楚,经过上回的台湾行之后,你就对我成见颇深,不过不管你怎么看,我潘某人还是非常欣赏你的。

我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别的不敢说,就是这双看人的眼睛练就的炉火纯青,我知道你绝非什么等闲之辈,乃是人中龙凤,只要机会成熟了,你就一定会飞龙上天。林思雨能找到你这样一个后半生的归宿,我真替天祥兄弟感到欣慰。”

叶飞撇了撇嘴:“老混蛋,不要跟小爷我套近乎,对于你这种毫无人性和人类情感的异类,我能不搭理尽量不搭理。”

林思雨越听越心急,不断给叶飞使眼色,自己对潘明升能伸出援手抱有巨大的希望,现在是低眉顺眼求人家的时候,他可倒好,竟然又开始捅娄子了。

叶飞却丝毫没当回事说道:“亲爱的你怕什么,像他这种演技拔群的老戏骨,就算把他祖宗十八代骂出来,他也得受着,因为我知道他干的那些丑事,如果我都抖搂出来,他这个新上任不久的台北市长就别当了,而且还得身败名裂!”

潘明升跟着点了点头道:“确实如你所说,不过我相信,你是不会那么做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现在只有我能帮林思雨。”

叶飞剑眉一凝道:“我现在才发现,你不只是没有人性,还臭屁的要死,思雨需要你帮,可我叶飞不需要。”

潘明升仰望着天空,悠悠然道:“既然来了我就不怕,过来之前我就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明明知道我的性格沾火就着,明明知道我讨厌你讨厌的要死,你还敢过来,就不怕死吗?”

“怕,不过为了一个约定,几十年前的约定,就算失去了所有,我也得过来。”

叶飞冷哼道:“老家伙,你还没演够么?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吗,随便编个故事就能把我骗了?”

林思雨伸手在他的胳膊上拧了一下,叶飞看女人那急得马上就要哭了的样子,心不禁软了下来,也就没再说什么。

“潘叔叔,别听他胡说八道,你们之间或许有点小误会。”

潘明升摇了摇头道:“这并非误会,而是事实如此。我特别欣赏他这么直率的人,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人实在太少了。我确实有冷血自私、毫无人性的一面,几十年的人生历练,让我学到了太多的阴谋诡计,太多的尔虞我诈,让我的内心险恶无比。

可他并非什么都没有看错,事实上,作为一个人来说,埋藏在我内心深处的那份纯真并没有改变,而且永远都不会改变。我之所以这么一大把年纪都还孤身一人,就是为了那个几十年前的约定。”

林思雨大大的眼睛眨了眨,并没有觉得他在撒谎,可一个空守了几十年的约定,其中究竟藏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思雨,据说你也在这里上过学,对于这些蒲公英的来历,你知不知道?”

“这个还真是不知道,因为我入学之前,蒲公英就在这里了。”林思雨摇了摇头说道。

潘明升清了清嗓子,开始娓娓道来:“其实在很久之前,这里并非操场,而是一个花园,是一名年纪轻轻的职工小李自己弄的。当花园当中姹紫嫣红的鲜花竞相盛、开的时候,花丛中不知怎么冒出了一株蒲公英,显得非常突兀,也不好看。

因为此事,做事细致认真的小李有些烦恼,总想将它铲除掉,可蒲公英的繁殖能力太强了,铲掉没几天就又再次长了出来。最后没有办法,小李前去请教一位在园艺方面颇有造诣的老园艺师,可当对方将自己知道的所有方法都说出来之后,小李却失望无比,因为这些方法他早就用过了。

小李一直苦思冥想着,可终究没有好的办法。

最后那个老园艺师跟他说:“其实还有一个办法,你可以尝试一下。”

小李一脸期待地问:“究竟什么办法,快告诉我,您就不要再卖关子了?”

老园艺师说道:“拿出你的爱心来,像爱其他花儿一样去爱那些蒲公英。”

自此之后,小李就再没有想过要除掉这些“不速之客”,而后,蒲公英越来越多,最后成了这所学校一道不可或缺的 美丽风景。”

望着林思雨无比专注的模样,叶飞很想笑,心说女人终究还是女人啊,不管平时有多强势,都始终有一颗向往浪漫、童真的心。

潘明升叹了口气,瞧了瞧林思雨,又看了看叶飞:“看到像你们这种出双入对的情侣,我就特别的羡慕,羡慕你们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我却为了一个飘忽不定的约定,一等就是几十年,等得头发都白了。”

林思雨和叶飞对视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中都看出了暖意。

“潘叔叔,你要等的人究竟是谁,能告诉我么?”在好奇心的促使之下,林思雨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潘明升的眼神虚空了起来说道:“这个说来话就长了,还得从几十年前说起呢。”

林思雨用右手托着脸,不错眼珠地望着这个一脸皱纹的老者,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满是澄澈。

瞧着她那天真无邪的模样,叶飞一时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刚刚营造出的浪漫氛围,瞬间被他给破坏掉了。

林思雨皱起了黛眉,挥起粉拳在他身上捶了一下,埋怨道:“干什么呢你?”

“人家随便胡编乱造个故事你都当真,就跟小学生在听老师讲课似的。”叶飞擦了擦眼角的笑泪说道。

林思雨气呼呼地嘟了嘟小嘴:“不想听你可以把耳朵堵上啊,你这种人啊,这辈子都无法真正理解浪漫是怎么回事。”

叶飞摊了摊手,还真用两根手指把耳朵给塞住了。

“潘叔叔不要理他,你接着说你的。”

潘明升笑了笑,倒也没太当回事,继续说道:“40年之前,我和我的家人就在秦海市生活,高中一年级的时候,我被送进了秦海一中。学生时代的我非常单纯、朴实,模样也非常普通,因为是台胞的缘故,我在学校经常被人欺负,一些好事的同学总是喜欢用狗汉女干之类的词称呼我和我的父母。那段时间我非常的痛苦,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煎熬,说是度日如年一点也不为过。

不过现在回头想想,我还是挺感谢当年那些经历的,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东西,成为了我以后人生路上的巨大财富。”

林思雨微微点了点头,她小时候的一些经历,也并不那么愉快,但那些都没有把稚嫩的她击倒,而是让她变的更加坚强了。

“呵呵,这里就必须得提到天祥兄了,我多次被同学欺辱,他实在看不过去了,就站出来帮我出头,谁敢动我他就教训谁,在他的仗义帮助之下,仅仅不到一个星期的功夫,就再没人敢欺负我了,我和天祥兄的友谊,也正是从那会儿开始的。”

说到林天祥,林思雨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他非常想把自己经受的这些苦难,好好地跟父亲诉说一番。

对于林思雨的变化,潘明升并没有注意到,他眼里的画面早已跟着他的思绪一起,回到了40年之前:“有件事直到今天我仍然记忆犹新,当时天上乌云密布,忽然之间大雨就落了下来,我举着一把蓝色的雨伞照常去学校上课。

在经过一间五金店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女孩正站门口避雨,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她,从那之后她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永远挥散不去。她身材非常娇小,穿的衣服和我一样,都是浅绿色的秦海一中校服,黑漆漆的头发梳成一条大大的马尾,前额的刘海整整齐齐的,她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那镜片还有些发黑,和小巧的脸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学生时代的我非常内向,看到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的女孩就会控制不住的脸红,更没有勇气跟女孩讲话。可当我看到她的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很自然地问候了一句。

女孩起初比较害羞,不过看我并不像不怀好意的人,于是很快便宽下心来。她说她是秦海一中初一的学生,今天是第一天报道,出门的时候因为怕迟到,情急之下忘了带雨伞,雨下的又大,只能随便找个地方先避避雨了。

听她说完,我当即邀请她和我共用一把伞,她虽然有些犹豫,但在我的一再坚持之下还是同意了。

通过聊天我了解到他叫做宁宁,父母都不是本地人,由于户口并不在秦海,所以只能以借读的身份在秦海一中上学,每年还要交一定的借读费用。

出于好奇,我问她为什么戴这样深色镜片的眼镜,她总是闪烁其词,我不愿为难她,所以并没有再问。

“然后呢?”看潘明升停了下来,林思雨不禁问了一句,明显已经深深地被对方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

“从此我们便成了朋友,每天都相约在那个五金店门口见面,然后结伴上学,我一直将她当作小妹妹,尽量帮助她、爱护她,如果知道她遇到麻烦,我一定会挺身而出,即便被打得满身是伤我也毫无怨言。渐渐的,我把保护她当成了一种责任。

我还领她出去玩,请她吃路边的大排档,带着她去我朋友家里打扑克,一起去海边捡贝壳,我至今觉得,和她相处的时候,是我人生当中最快乐、最美好的时光。”

林思雨甜甜一笑道:“然后你们日久生情,发生了一段相当浪漫的爱情故事,对么?”

潘明升笑着摆了摆手道:“呵呵,那是爱情小说里的情节。那会儿的我根本不确定,自己和她的那种感情是不是可以称之为爱情,总之只要有她在身边,我就会很开心,她也是一样。倘若我们继续发展下去,究竟会不会发展成恋人甚至是夫妻,我觉得这都是有可能的,可因为一件事,一切都改变了。”

“是什么事?”林思雨皱起眉头,问道。

“后来我们已经相当要好了,她仍旧一直戴着那副大大的深色眼镜,始终没有摘下来过,我时常会问她,为什么总戴着这个破东西,她和之前的态度一样,还是不说,似乎非常难以启齿。

有一回,在好奇心的促使之下,我忽然伸手将她的深色眼镜摘了下去。那一瞬间,她整个人僵在了当场,她身旁的同学也都是傻愣愣地戳在原地。她当时那个表情的夸张程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那副眼镜后边究竟藏着什么?”

“藏着一双无比湛蓝的眼睛,好像精灵一样美丽,实在让人难以想象,有这么一双迷人的眼睛,为什么还总要用大大的深色眼镜遮起来?”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那个莽撞的举动,给她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直到那时候才知道,她原来是个混血儿。事实上我早就应该有所怀疑,毕竟华夏人的皮肤,怎么可能像她那样洁白。可那时候的我太傻了,就好像个呆头鹅一样。

经历过那件事之后,她就没有在那家五金店门口出现过,我们也再没有一起上过学。之后据说她班里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了她混血儿的身份,好多人都在有意无意的嘲弄她,甚至有一些老师在私底下说她是杂种。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干的那件事是何等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