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人

132章 老马

上海被称为东方巴黎,法国人来到这里的时候听到这话,恐怕会有些不屑一顾。一个城市的自信绝对不会说这样一句话。而自信爆棚的上海本地人,则会说,世界再大,上海也只有一个。

漆黑的宾利飞驰在这座共和国骄子的城市,从浦西到浦东,在过海隧道的时候黄朝遇到了一辆红酒色的玛莎拉蒂,和黄朝的宾利一样,车里坐着一男一女,疑似是两对情侣。红灯路口的时候,玛莎拉蒂尾气**的排放了一排浊气,发动机发出的巨大轰鸣声,坐在宾利里面都能听得到。

车里的驾驶座上的男人撑死了二十七八岁,带着一个黑框眼镜,看着黄朝,上下打量,嘴角勾起一抹轻蔑的微笑,他摇下车窗,一只手搭在了车窗玻璃上面,半个脑袋探了出来。

“上高速跑一圈?”

黄朝笑了笑,没有理会。高晓坐在一旁,她已经喝得微醺,眯起眼睛看着对方,却直接破口笑骂道:“脑残,没见过跑车和轿车飙车的,装逼都不知道怎么装的,别理他。”

说完,高晓一只手拍在了黄朝的大腿上,示意黄朝摇上车窗。

黄朝点了点头,拉上了车窗。

对方抚了抚眼睛,目光从黄朝的身上跳过去,看到了坐在副驾驶上的高晓。玛莎拉蒂的青年冷冷的笑了笑,而这时候红灯的时间也已经走到了尽头,即将变成绿灯。玛莎拉蒂的发动机越发的吵闹。

宝石红的玛莎拉蒂躺在一边,加上那轰鸣的发动机的声音,犹如一头静卧的猎豹,等待着出笼厮杀。发动机的轰鸣声,则更像是猎豹嗜血前的嘶吼。

黄朝虽然不会开车,也从来对飙车什么的没太大的兴趣。但是却是知道的,国内有那么一群闲的蛋疼的年轻富家子弟,组成了一些超跑俱乐部。每天晚上就开车上街瞎得瑟,显然,今天是遇到了这么一位了。

时间一秒种一秒钟的过去,玛莎拉蒂如同即将离弦的箭一样,蓄势勃发。整辆车豪华贵气,可偏偏是一个畜生在开。

嗡!

一声爆鸣!

在红灯变黄灯,再变绿灯的那一刹那。玛莎拉蒂的巨大轰鸣声,震耳欲聋的传来,轮胎摩擦地面发出的刺耳声音之中,那玛莎拉蒂的后轮迅速的在柏油马路上打转了起来,白色的划痕很快出现在了黑色的柏油马路上面。

吱!!

一声刺耳的爆鸣,玛莎拉蒂的前车灯,如同流星一样迅速的跳动了一下,紧跟着整辆车便如同飞驰的猎豹一般,蹭的一下就要窜出去。

玛莎拉蒂的驾驶座上,那个年轻的公子哥一脸骄傲,轻蔑的看了黄朝一眼,又看了一眼副驾驶上本来要带着他去闹市区停下,轰轰烈烈的搞一次车震的某大学的校花。玛莎拉蒂司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特别精彩的优越感。

然而,那一丝优越感的微笑没有持续多久,一秒钟不到的时间,笑容瞬间像是流入海水的岩浆一样,瞬间凝固,僵硬了起来!

玛莎拉蒂的那辆跳动前车灯,在迸发光芒,车头即将冲出去的一瞬间。各种豪车上面的光彩嘎然而止,前车灯瞬间黯淡了下来。不用怀疑,像玛莎拉蒂这样的豪车,不太可能在这样一个节骨眼上出现这么一个弱智的错误。灯光之所以黯淡,是因为一个东西遮挡住了前车灯的光芒。

黄朝的那辆宾利,本来一直安静的停靠在一旁。和躁动不安,如同等待出笼搏杀的猎豹不一样。宾利如同一个带着领带的稳重老绅士,一动不动的停在柏油马路的那条白线后面。

儿女就在玛莎拉蒂启动的那一刹那,黄朝根本一点也不心疼,抓住方向盘,松开脚刹。

刷!

几乎一瞬间,大幅度旋转的方向盘,让那辆比玛莎拉蒂厚重许多的宾利,如同脱缰的野牛一般,车头迅速朝着玛莎拉蒂歪了过去。

宝石红的玛莎拉蒂是全速冲刺,没什么原因,就是想在红灯变成绿灯的那一刹那,用速度生吃掉无心恋战的宾利,然后迅速甩出去几百米的距离,留着那辆宾利在后面吃尾气。

可是开着玛莎拉蒂的青年根本不知道,黄朝在他启动的一瞬间,握住了方向盘,一拧一转,宾利的车头如同一个二愣子一样朝着玛莎拉蒂的一侧撞了过去。

“靠!”玛莎拉蒂的司机的脸一瞬间就白了,眼镜瞳孔暴涨,在那么即将撞上去的零点几秒,他的大脑是空白的。

宾利撞玛莎拉蒂,不管怎么撞,这个富家子弟坐在车里也难以想象,自己遇到了一个疯子。他迅速做出反应,踩下了脚刹,这还不算完,还把手刹一起摁了下去。

这么一个猛然的刹车,毫无预兆,突如其来。以至于副驾驶上的那位某大学的准校花,因为汽车刹车的惯性,一头栽了过去。

她瞬间头发凌乱,半个脑袋险些撞在挡风玻璃上面,那样子,别提多尴尬了。而更重要的是,这一场无妄之灾,她也吓了一个半死。

“靠,疯子!”玛莎拉蒂男开窗破口大骂,可后面的话刚说一半便卡在了嗓子里。因为黄朝的宾利已经甩开他开了出去,他的话堵在了嗓子眼里的看着那辆宾利飞驰而去,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特别难堪和尴尬。

他没有想到,这个开宾利的男人开车像土匪下山一样,二话不说就打方向盘本着自己车身一侧撞了过来。这不是疯子是什么?

就算再有钱的家庭,也希望平白无故的自己几百万的豪车被撞一下。

“怎么开车的啊。”副驾驶上的那位某学院的校花,嘟囔了一句,不满的看着今晚聚会刚认识的男朋友。

当然一个纯粹的拜金主义的女人,不会因为玛莎拉蒂男人这么一个刹车躲避的动作,而让自己辛苦一晚上,才使出浑身解数才能有机会坐进这辆玛莎拉蒂里面的机会就这样付之东流,只能装作同仇敌忾的看向越走越远的宾利,小生嘟囔了一句。

“刚才要是真撞上咱俩都得麻烦,一车的酒味。”坐在车里,高晓看了一眼驾驶座上,认真开车的黄朝。

很难相信,这是黄朝第一次开车上路。之前在京城的时候,虽然也曾经有过一段时间,跟着小海一起学车。但学车的地方,大多是一些空旷的场地。开车上路还是黄朝第一次。

但刚才面对挑衅的玛莎拉蒂,那么疯狂和**的一个急转,却根本不像是一个马路杀手,新人菜鸟的作风。

黄朝笑了笑:“坐不了牢。”

“你不心疼你的车啊?”高晓坐在宾利车的真皮座椅上面,转头看着黄朝,好奇地问道。

“不心疼。”

“为啥不心疼。”

“因为买这车我没花钱。”

高晓皮笑肉不笑的呵呵了一声,却发现眼前这个男人接触的越深,越是不了解。

午夜的京城街头,张杨路上的红绿灯前,黄朝恶趣味的憋了那辆玛莎拉蒂一次,这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插曲。汽车很快顺着主干道上了高速,高速上车不多,这是一个环城高速,路程不远,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左右,便下了高速。

高晓坐在车里,他知道,宾利已经走出上海市中心区域了。宾利一路开到了浦东,走出浦东之后便一路往西南走了大概七八分钟的时间,渐渐地,如同璀璨星河一眼的上海被黄朝他们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而换成的便是稻田地和青瓦房的一个个错落有致的建筑,以及宽阔的柏油马路。

路灯下,黄朝把车停在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连锁超市的外面,买了一包烟,高晓跳下车,疯疯癫癫的走路都不稳当,却又买了两提啤酒。

“你还喝?”黄朝结账的时候,看着高晓抱着两大提的啤酒,问道。

跑了半个小时,红酒的后劲儿作用原来越明显,高晓的脸越来越红了。

“酒是最好的**。”她仰着头,那张精致好看的脸蛋,不由自主的凑到了黄朝的身边,一只手扶着收银柜的桌子,另外一只手如同一只出水的青蛇一样,缓缓的搭在了黄朝的肩膀上。

“你要是趁着我喝多了把我扔到车里,我就当自己真喝多了,什么也没发生过。”高晓脸上勾起一个狐媚的笑容。

柜台上结账的是一个年轻人,大晚上的本来在柜台后面打瞌睡,可是高晓身上淡雅的香水却真的本来让他困的头都直不起来的年轻人,此时此刻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一边结账算账,一边眼神还不安分的看着高晓,打量着她的水蛇腰,细长腿,好看柔顺的马尾辫,精致可人的小脸蛋,丰满滚圆的胸部和臀部。

本来欣赏得好好的,可是高晓仿佛根本就无视掉了这超市的第三个人,举止暧昧,脑袋几乎已经快事贴到黄朝的怀里了。

“一共五十八块,谢谢。”收银台后面的男生干咳了一声,有些尴尬,强忍着心里的不安分的某种青春因素,把目光努力的瞥向了远处。

黄朝付清了钱,带着高晓走出了那超市。

里面那个营业员一脸不服气的看着黄朝走出去的背影,却同时也看到了停在超市门口的那辆宾利。他撇了撇嘴,坐在了柜台的后面:“有钱了不起?来这穷乡僻壤的装什么大爷。”

黄朝铁定不是来装大爷的,他是要回家的,回奉贤的宅子。

只是回到奉贤海湾的时候,黄朝并没有把车听进宅子的车库,而是又往南开了大概二十分钟。把车开到了海岸边。

把车熄火,摇开车窗,清凉的夜风从窗外灌进来,

“可惜了,我以为好车都能开天窗呢...”黄朝点了一根烟,感叹道。

高晓则白了他一眼,打开了两罐啤酒,自己喝了一口,另外一个塞到了黄朝的手里。

一口清凉的啤酒罐下去,高晓仰起头,却不知不觉抬头的一刹那,眼神愣住了。

她终于知道,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把自己带到这么一个荒郊野岭的海边。上海的夜景太美,灯光太亮,根本看不到像今晚这样的星河。

“今儿天气晴朗,没白来。”黄朝笑呵呵的感叹了一句,喝了一口酒又抽了一口烟。

耳边是杭州湾的拍岸涛声,高晓走下车。一阵微风徐徐吹过,吹动了她的香发末梢,出动了她长裙花边。、

“你带我来就为了看星星啊。”高晓回过头,香发一甩,车灯的余光洒在她身上,透着一股子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干净感觉。

“不是,我带你来是车震和打野战的。”黄朝没脸没皮的说道。

高晓听到这话,不怒反笑,道:“那还等什么,今天不做点亏心事,怎么对得起天上的这一轮月亮?”

高晓说着,扔掉了只喝了一两口的啤酒罐子,俯下身子,一头又钻回了车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借着酒劲儿,高晓直接一头扎进了黄朝的怀里。但只是一个拥抱,她没有在主动,黄朝也没有帮着她褪去衣衫。

高晓有着南方女人所有没有的主动和个性,她趴在黄朝的身边,耳语叮咛,轻声的说了一句足以勾动天雷点燃地火的一句话:“我比你大,你能吃得下?”

任何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少年心里,都有一种御姐控的情怀。黄朝也不能例外,虽然搞笑比黄朝大不了三四岁,但这一句话,却也已经足以勾动黄朝心里的那一团小火苗。

天雷勾动地火,黄朝二话不说,翻身就把她给扔到了宾利的后排。

海边浪花拍案,窗户开着,外面的浪涛声清晰入耳。汽车伴随着一种暧昧的频率而颤抖着,那些浪花似乎也成为了这场情爱画面的配音。

许久之后,两个人衣着凌乱,尤其是高晓,更像是一个疯癫女人。她长发凌乱,身上纺雪的长裙早已不知所踪。仲夏夜的晚上,她躺在车里,小麦色的皮肤上面没有多少遮体的布料,可她似乎一点也不介意,骄傲的挺起虽然不算吓人,但却精致好看的胸部。

黄朝默默的在一旁抽着烟,脑袋里有些复杂,一方面想着那双呼之欲出的玉兔,刚才那好看的波动频率,另外也不由得想到,高晓和商若水其实完全是两种女人。商若水虽然比高晓更加主动,但终归是没有遇见过男人,经过和结果虽然让人意犹未尽。但高晓则更像是一个老师,在车里整整一个小时,她完全占据了主动。

这也就让今天晚上的车震显得更加别有一番风味。

“我知道你有女朋友。”高晓叩开自己的镜子,整理着自己凌乱的长发。

有人说,女人扎马尾辫时候的动作很好看,原因在于挺胸低头,能够展现出完美娇好的身段。黄朝坐在一旁,默默欣赏,心里不由的念叨,真他妈的是真理。

“不过没关系,我这辈子都不打算结婚了。”高晓轻笑着,侧过半张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但走在街上也能引来无数回头的脸颊:“而且,我就喜欢勾引别人的女朋友,做一个骨灰级的小三。”

黄朝依然没说话,他多少知道一点高晓前一段不堪回首的情感,以及那个伤了她挺深的贱男人。所以她理解高晓报复社会的想法,所以没说话。

之后俩人喝光了剩下的一打半的啤酒,趁着酒劲儿,黄朝玩弄着高晓的长发马尾。

“好看吗?”高晓任由黄朝玩弄着她的马尾辫,轻笑着。

“好玩死了。”黄朝轻佻的回答。

“那一直让你玩。”高晓声音变得很细。

而黄朝则干脆直接的说道:“行,玩一辈子。”

........

第二天清晨五点钟,黄朝和高晓几乎同一时之间睁开了眼睛。可惜了没看到日出,但太阳已经从海平面的另外一段爬了起来。黄朝带着高晓进了大宅子,梳洗了一下,但没过多久,高晓就完全承受不住龙脉上的灵气,脑袋有些昏沉。回到车里之后就又好了许多。

熟悉完毕,随便吃了点煎蛋面包什么的早餐。黄朝便开车带着高晓离开了奉贤的海边,回到了市区。把她送回了家,黄朝则给赵东山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帮忙把车开走之后,他才一个人回到了学校。

中午下课结束之后,黄朝没跟着陈越他们回宿舍,而是一头扎进了图书馆里面。田间富老头子已经在那里等候黄朝多时了。老头一如既往的性格古怪,但很快,便从包里拿出来了几本书,递给了黄朝,并说这几本书弄懂了,这学期就给黄朝一个及格分。

黄朝没敢怠慢,其他的课程他是得过且过,但惟独田教授的课程他不敢放松。

在图书馆一呆就是一下午,晚上吃饭的时候,让老赵跑到了工大来接自己。晚上和拂晓他敢无照驾驶,但不表示大白天可以。他也不是属螃蟹的,能横行霸道。

“小爷,咱们去哪?”坐上车,赵东山开口问道。

“按照这个地址走。”坐在驾驶座上,黄朝把吉阿公给他的那张地址递给了黄朝,赵东山看了一眼熟记于心,之后便带着黄朝倒了富锦路附近。

“行了,你先找地方随便吃点饭,我去办点事。”黄朝简单交代了一句,便一个人走了、

富锦路往南走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黄朝很快的就走到了一处老年大学。

这是一个私办的老年人大学,外面停着一排自行车,黄朝在外面转了一圈,抽了两根烟之后。就走进了这老年人大学。

说是大学,其实则类似于成人夜校那样的规模,一栋楼,三四间教室,里面倒是坐着不少退休老人。课程没什么意思,主要讲的是养生啊,音乐啊之类的东西。毕竟这种大学的性质,不打算教给一群已经退休的老人生活技能,更多的还是闲情逸致的养生技巧。

走到了一间教室,黄朝停下了脚步,里面没多少人,七八个满头银发的老年人。讲台上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微胖,带眼镜,拿着一本二胡概论的课本,讲的内容很古板,甚至说是呆板。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课程结束,教室里就更没多少人了,趁着这个机会,黄朝走进了教室。那讲台上的中年男人正抱着自己的书包在整理,见到黄朝,他抚了抚鼻梁上的眼镜。

“这位先生,有什么事情吗?”

黄朝笑着点了点头:“是老马吗?”

那个人的脸上表情瞬间冷了下来,看着黄朝,但还是挺有礼貌的道:“您是?”

“吉阿公让我来找您的,想必你应该认识这个东西吧。”黄朝说着,从兜里拿出了那张皮影符篆,放在了讲桌上,那个中年男人的面前。

老马本来毫无精锐,略带中年男人迷茫神色的眼睛里,突然出现了一抹亮色,看着黄朝眯起眼睛,道:“你到底是谁?”

“看样子吉阿公没说错,这张人皮符篆是你的了?”

老马点了点头,似乎是没打算说话。

“我叫黄朝,有几个问题想问你。”黄朝仍然保持着礼貌。

“江湖饭我已经吃不下去了,你找错人了。”老马冷眼回拒。

“不吃了?那这玩意儿怎么会出现在罗梅的宾利车里面?”黄朝冷冷的道。

“那和你有关系吗?”老马说着,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手也摸向了身后腰间。

“怎么,想和我在这动手?”黄朝冷冷的说着,两个手腕一翻,淳熙通宝和凶刀出现在了掌中。

那个叫老马的中年男人看到凶刀和古币,愣了一下,显然是一眼认出来了黄朝手里的这两个东西绝不是一般的古玩,上面凶煞气机流动,必然是法器。

“我大老远的跑过来不是找你麻烦的,是真的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你。”黄朝降低了一下自己的态度,道。

老马上下打量了黄朝一翻,问道:“敢问小哥是吃那一碗饭的?”

黄朝也不避讳什么,直接说道:“相门金点。”

一句简单的黑话切口,让那老马愣了一下,道:“我知道附近有一个小茶楼,我讲了一下午,口干舌燥,拜山头要有门生帖,现在不讲究这些了,但请我喝杯茶总可以吧。”

黄朝道:”麻烦你带路。”

随后这个老马带着黄朝走到了对面街的一处茶楼,这是一家东北人开的茶楼,但却并没有多少古色古香。黄朝甚至怀疑这里的茶水是不是什么茶末渣滓冲对的,格调很一般,相当的一般,楼下还站着两个大汉,不知道谈什么事情。

“这个茶楼是一个小帮派的据点,那些家伙通过聊天工具,让一些女孩子带着男人来这里消费。然后趁机开宰,我见过不少因为口角打起来的,见怪不怪。”

老马解释了一下,随后又看像黄朝,道:“说吧,到底什么事情?”

黄朝直接问道:“我想知道,为什么用人皮来代替皮影?你和罗家兄妹到底有什么矛盾?”

老马愣了一下,他似乎是没有想到,黄朝居然知道,这皮影的材质是人皮。

“先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我和罗家兄妹的确有些交恶,早些年我跟着一群拍花党走南闯北,拐了罗阳的妹妹,之后东窗事发,我背黑锅入狱七年。人生最宝贵的七年。至于这符篆,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危害,除了让罗梅做几天恶梦之外,我也能稍微的采阴补阳,我这么说你能理解吧。”

黄朝点了点头,这也就解释,这符文上面一些自己看不懂的地方是什么意思了。感情这个老马是用这符篆来施法,采阴补阳。这是道家的一种养生手段,见怪不怪。不是还有古时候说某个皇帝,用处女的鲜血沐浴吗?

道理相同,见怪不怪。

“那为什么用人皮?”

黄朝问道。

老马喝了一口茶水,发现不是滋味儿,干脆放到了一边,道:“这是一门老手艺了,很老很老的手艺。既然你问了,我也不怕告诉你。”

他干咳了一声,道:”有烟没有?”

黄朝递给他一根香烟。

“皮影符篆的前身其实就是人皮符篆,兴起于明末清初,没落三十年代。这是一门失传很久的绝学了。人皮影是不能当做真正牛皮那样去施展皮影戏的,但对于符篆却有天生的亲和力。”老马说完,顿了一下。

“换个角度来说,道家讲究万法平衡。用现代科学的解释就是,当一个容器容纳不下巨大的信息量的时候,平衡就被打破。这就好比你用一台笔记本去计算一台超级计算器才能完成的数字,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笔记本电路彻底崩溃。我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黄朝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这人皮符篆和电脑还真有相似之处。

“这门手艺相传来自于东厂锦衣卫的一位大太监,名字已经不得而知,但据我所知,最早的时候,人皮符篆的手艺可以追溯到明朝天启年间。王恭厂大爆炸之后,这人皮符篆的手艺再现江湖。吉阿公家祖传的手艺,便是从这里传出去的。”

说完,老马看了黄朝一眼,道:“他说他家的人皮符篆是从一个游方和尚那里得来把?我看不一定。”

黄朝挑眉问道:“这里面有什么深层次的传说?”

老马点了点头,道:“王恭厂的大爆炸至今都是一个谜,已经不的考究。但据我所知,这门手艺一直不在江湖上密不可传,但王恭厂爆炸之后,再现江湖,很有一种可能就是,有某些个太监,将这些手艺传入道了民间江湖。那么也就很可能,吉阿公家老祖宗们遇见的那个所谓的和尚,其实就是一个大太监。”

听到这话,黄朝愣了一下。倒不是这个传说有多么的讳莫如深,有多么的富有传奇性。而是老马一语点醒了他!

平衡!

道家讲究的是平衡,王恭厂的爆炸很有可能就是某种灵力平衡被打破导致的。而如果逆向思维来考虑这件事情,黄朝瞬间茅塞顿开。

这趟富锦路没白跑,不管是吉阿公还是这个老九流的拍花党老马,无不给黄朝点明了一个通往超凡入圣的大道。一扇门在黄朝面前打开,重塑丹田气海的一条道路,已经出现在了黄朝的面前!

(本章完)